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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议会非法规定追诉纳粹战犯的限期 民主德国谴责波恩纵容纳粹战犯 德外长抗议西德决定在西柏林非法举行联邦议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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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3-31
第6版()
专栏:

西德议会非法规定追诉纳粹战犯的限期
民主德国谴责波恩纵容纳粹战犯
德外长抗议西德决定在西柏林非法举行联邦议会
新华社讯 波恩消息:西德当局不顾国内外公众的抗议,坚持为追诉纳粹战犯规定“限期”,过了它所决定的“限期”,对这些战犯就不再追究。
西德联邦议院在二十五日通过的一项法案中规定,对纳粹杀人犯的追诉期限到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也就是说,过了这个期限,任何纳粹战犯都可以逍遥法外,逃脱惩处。
这项法案将在四月九日由西德参议院履行批准手续。
波恩政府去年十一月曾借口西德法律规定对罪犯的追诉期为二十年,而擅自决定对纳粹战犯的追诉期到今年五月八日为止,即到希特勒德国投降二十周年纪念日那一天截止,过期不予追诉。但这一决定引起国内外理论的强烈抗议和谴责。在这种情况下,西德当局就玩弄把追诉期限稍为延长的手法,企图缓和舆论的谴责。西德联邦议院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上述法案的。
新华社柏林二十九日电 据《新德意志报》二十七日报道: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谴责西德联邦议院关于限制追究纳粹战争罪行期限的非法决定。
声明指出,西德联邦议院在今年三月二十五日决定,规定一个有效期限来限制对纳粹战争罪行的追究并准备制定一项规定实际上大赦法西斯刽子手的法令。这个决定是蓄意蔑视各国人民提出的广泛地追究和公正地惩罚一切纳粹战争罪犯的要求,同时也是明目张胆地破坏国际法准则。
声明强调指出,西德联邦议院这一决定,是多年以来波恩当局奉行的为纳粹战争罪犯恢复名誉的政策的继续。这一决定有利于目前在西德的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中身居高位的许多纳粹罪犯。
新华社柏林三十日电 《新德意志报》今天报道,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博尔茨三月二十九日致电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长施罗德强烈抗议西德当局决定于四月初在西柏林非法举行联邦议会。
电报要求施罗德立即采取措施,取消这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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