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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秋征中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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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19
第4版()
专栏:工作研究

  农业税秋征中的几个问题
郝济民、康立人、黄子纯
一九四九年度(按财政年度计算)华北解放区向各行署区分配农业税,是根据新颁布的农业税则及各区报告的新老区、人口、土地产量、年景收成加以研究,并照顾工作基础、灾情减免而分配的。全区全年公粮总负担,按负担人口及各区报告的土地产量(产量曾按各区情况研究改正过)计算,全区每人总平均负担约为小米七十斤强,因各区每人平均标准亩有多有少,每人平均负担数也就有了差别。负担最多的行署,每人总平均七十八斤(土地多、产量大)。最低的每人总平均五十六斤(土地少、产量小),按负担亩计算,全区每亩平均负担小米为二十三点七斤,负担最多的行署,每亩平均负担也不超过二十五斤(年景好的地区),最低为二十二点九二斤。全区总负担,占农业常年应产量百分之十八点二三,其中最高者为百分之十九点四,最低者为百分之十七点三。再根据几个行署的秋征分配报告:冀中全区平均每负担亩二十三点五八斤,负担最多的专区平均二十三点八斤,低者二十二点三五斤。冀南全区平均每负担亩十八点一四斤,负担很多的专区平均十八点八八斤,低者为十七点一四斤。冀鲁豫全区平均每负担亩十五点九八斤,负担最多的专区为二十一点一七斤,低者为十三点四三斤。这就说明今年华北区与各行署区在农业税征收上,是按照农业税不超过农业总收入百分之二十的原则计算与分配的,但如加上地方粮(每负担亩附征二斤半到五斤),则负担一般超过了百分之二十。
今年的秋征在革命胜利形势的鼓舞下,群众缴纳公粮一般是踊跃的,各级干部一般都很努力,许多地区如北岳、太岳、冀鲁豫的大部都完成的很好;晋中在支援前线繁忙下,仍能抓紧征收而冀中由于领导思想的明确,和准备工作的充分(如有组织地勘察年景,分配较公平),完成的更顺利。薪税则的实施,对生产也将起很大的刺激作用。首先使农民“心里有了底”,“谁出多少有根有把”。认为新办法不但简单易行,老婆孩子能算,并且公平合理,修地选种,精耕细作,“多打了也不多拿”;二流子懒汉,“打少了也不少拿”。因而许多农民都积极准备春耕,如北岳浑源海村添购牲口,积肥买草,准备精耕细作,拾粪的骤然增加,实业委员田从富半夜就起来拾粪去。但也有些地区干部和群众对今年负担喊重,思想上搞不通,有的干部对任务分配甚至发生抵抗思想,个别群众亦有向政府请愿或出卖生产工具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现象呢?根据各地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土地产量订定的不平衡,不公道,和土地亩数登记的不真实,这是主要原因。如冀南威县后魏滩的四户调查,登记产量仅达常年应产量的百分之三九点五,今年负担只占农业实收入百分之七点二。太岳阳城南留村与北留村相毗连,土地质量相同,而南留村每亩平均订产一点零二石,北留村每亩平均订产量则为一点七四石,若按所订产量每标准亩负担公粮二十五斤,前者每亩平均负担公粮二十五斤半,后者每亩平均负担四十三斤半。同样土质的土地,就因订产的高低,后者比前者每亩要多负担十八斤,即百分之七十点六。又中庄与永善两村土质相近,中庄订产比永善高百分之八十八点四。太行左权(即辽县)寒王镇与和顺窑底村,也是相近的村庄,同样的土地。寒王镇平均每亩订产五斗,窑底村平均每亩订产三斗。若按每标准亩负担公粮二十五斤计算,则寒王镇比窑底村平均每亩多负担百分之六十六点六。因评产不平衡而造成负担上的畸重畸轻现象,在华北区是相当多的。再加上某些干部和群众闹本位,瞒产瞒地,缩小负担面,将负担嫁于别人,不平衡的现象就更多了。
(二)年景灾情调查的不真实。如北岳四、五专署,在富力上差不多,行署在分配任务时,为照顾四专区灾情,分配每人四点零二七市斗,五专区分配每人四点三三九市斗。但五专区具体分配到区,每人实际负担只四点零三市斗。而四专区有的地方仍出的很重。又如在北岳区之平山县,今年旱地因缺雨歉收,和水地收成相较有所差别。以该县二区之张胡庄、西回舍、西岗上三村比较来看:张胡庄旱地占全部耕地百分之八十;(其他为水地,水旱地均以其所订产量之负担亩为标准,下同。)西回舍旱地占百分之四十七;西岗上旱地占百分之二十八。根据调查,这三村的收成约为:张胡庄四成半,西回舍六成,西岗上七成。在负担的分配上,三村均为每负担亩二十四斤半。对于灾情数字之减免基本上是平均主义的,张胡庄减去七百三十二斤,占全部负担百分之二点二;西回舍减一千三百四十七斤,占全部百分之零点五强;西岗上减四百五十三斤,占全部负担百分之二点三。在征收前如对年景不作很好调查,不能很好照顾灾区,就会使灾区负担显得重。这是我们应该接受的经验教训。
(三)贫苦无劳力之军、工、烈属及生活困难的孤寡户,因他们缺乏劳力粪草,雇人或代耕经营较差,实产量一般低于常年应产量。如昔阳县政府一个科员,种土地二十余亩,评产二十余石,实收不足七石,等于评定产量的百分之二三强。这样在负担上当然就显得很重。又如平山一区田都村孤寡户孙康氏,负担占实收入百分之七十六。据各地反应,一般他们负担要占实收入的五十上下,这也应该引起极大注意的。
(四)新税则发布的迟,宣传解释工作做的差,有些地区群众还不知道新税则是什么,有些村干部也未弄通,仍然按旧分数或地亩负担,因而加重了负担的不平衡。
(五)地方粮和公粮同时征收,收贷款和征公粮混在一起。如冀南、太行反映正征公粮时候,过去的贷款也在收,挤的群众出了公粮还要交还贷款粮,拿粮太多,因此群众就感觉负担重。
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造成负担上极不平衡,为使这些问题今后再不致发生,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各地参考:
(一)应广泛宣传造成负担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产量订的不真实,不平衡,土地亩数不够确实,使群众彻底认识到:“要想使负担公平公理,固定起来,只有把土地产量和地亩订定真实。华北人民政府已决定把这一工作,作为今年二至三月份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对这一工作的进行:(一)首先干部思想上必须明确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有组织、有计划地去领导群众开展评产运动,做到产量真实平衡,黑地消灭。(二)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计划,组织所有一切可能利用的力量,做到和其它工作的密切接合,甚至以一定时间,组织一切力量参加这一工作,将人口、土地、产量等基本数字,和水旱、坡地各种土地产量,农作物分布,出产情况,以及每人平均数字等,加以分析研究,找出不同的经济类型,再把每人平均土地,每亩(分别水旱)平均产量、与每人平均产量,加以分析研究帮分成不同的富力等级;特别要着重掌握专、县、区、村间的结合部产量的比较和研究。(三)更要作好动员教育工作,防止某些群众和干部的自私本位思想,怕自己村负担加重,瞒地瞒产,这一工作是复杂细致的群众工作,必须发动起群众,走群众路线,才能做好,如果在这一点上注意的不够,则地亩产量就很难做到真实平衡。
如果我们全区土地产量达到真实平衡,农民的负担(地粮款外)也就可以在不超过农业总收入百分之二十的原则之下固定起来,如此才能稳定农民生产情绪,更有力的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以及进行新民主主义各种建设。
(二)在目前全国规模的解放战争和各种必要建设的情况下,减轻人民负担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励行节约,更重要的是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增加人民的财富,相对的来减轻人民的负担。如太行黎城任庄群众组织运输,计划赚回全村公粮,这是好的榜样。
(三)必须切切实实地照税则办事:新的农业税则是根据土地改革后,新的农村经济情况制定的。它是经过许多次研究与实验制定出来的。各地必须按照税则执行,不应更改税则。即使税则有须研究的地方,也应提出具体材料,提供领导考虑,不要私自篡改,致影响全面。
以上所谈的几个问题和意见,因了解材料不多(有些可能片面),供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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