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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民法院严整法纪 处分受贿职员高福顺 责其退出贿金反省自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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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20
第3版()
专栏:

  郑州人民法院严整法纪
 处分受贿职员高福顺
责其退出贿金反省自新
【新华社郑州十七日电】郑州市人民法院留用执达员高福顺,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敲诈受贿,已受到革命纪律的制裁。高福顺现年五十九岁,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法院中干了近四十年的法警,深染贪污敲诈的“国民党作风”。郑州解放后,他到人民法院登记,表示愿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法院本宽大方针,留用他为执达员,准备加以教育改造。但高福顺不思悔过,到院服务第三天,即故态复萌,开始敲诈受贿。去年十二月一日,他奉命去传郑市和昌商行副经理阎子和时,竟翘着脚并指着身上说:“天下这么大的雪,街上真难走,鞋和衣服都湿了。”暗示人家要给他几个钱。阎子和也就给了他中州币四十元。他在阎子和那里连续三次共敲诈了一百二十元。另有一次他去传案,又先后敲诈了人家三百四十元。人民法院为了最后改造高福顺,乃于上月十六日召集全体人员举行反对国民党的思想作风大会,揭发高福顺的违法行为,并借此教育其他工作人员。会上,高福顺当众反省了他如何敲诈受贿的种种事实。自郑州解放以来,他前后受贿三十一起,共计中州币三千余元。在他反省之后,曾在国民党政府做事的行政科干部王真化说:“今天我们是吃老百姓、穿老百姓的。我们要给老百姓办好事,必须革除过去国民党留给我们的恶劣作风。”在讨论到处理高福顺的办法时,到会人员争着发言。最后,法院当局根据大家意见,决定仍本改造方针,将高福顺由外勤调为内勤工作,以帮助他反省自新;同时又责令他将得到的所有贿金退出,并由他本人写信请原主来法院领回,以彰人民政府的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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