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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胜利 苏人民法庭选举将结束 全体选民热烈地参加了投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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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26
第3版()
专栏:

  普遍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胜利
 苏人民法庭选举将结束
全体选民热烈地参加了投票
【新华社陕北二十四日电】全苏人民法庭的选举运动,正胜利地接近结束。据塔斯社莫斯科讯:莫斯科市、莫斯科州、乌兹贝克、阿塞拜疆、拉脱维亚与土库曼等共和国与达吉克共和国的首都斯大林阿巴德等地,在二十日都同时举行人民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各地的投票多在下午六时以前即已结束。各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选民,都参加了投票,莫斯科州投票的选民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其他共和国及各州人民法庭的选举,早在四个月以前即已开始。
真理报社论在论及人民法庭的选举时写道:“一切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年限、社会出身、财产、地位与过去的行为,都有权参加人民法庭的选举。这个普遍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胜利。全部选举运动的特色,是苏维埃人民进行着巨大的政治活动,并表示出他们直接参加国家建设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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