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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发出通知 军人之间按照新的规定相互称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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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6-07
第1版()
专栏:

国防部发出通知
军人之间按照新的规定相互称呼
可称姓名加同志;或姓加职务和姓名加职务;或职务加同志。废除原按军衔的称呼和不成文的习惯称呼。
新华社六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取消我军现行的军衔制度后,国防部就关于军人间和军队上下级间称呼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规定:
一、军人间和军队上下级间的相互称呼,可称姓名加同志,如“张克坚同志”;或姓加职务和姓名加职务,如“张连长,李指导员”和“张克坚连长,张志勇连长……”;或职务加同志,如“司令员同志,政委同志,班长同志,战士同志……”。如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和职务时,可简称“同志”。
二、废除原按军衔的称呼,如“元帅”、“将军”、“校官”、“尉官”、“上士”、“列兵”和不成文的习惯称呼,如“某某总”等。
三、在行文上,对中共中央军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称同志或称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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