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黄鼎凤《约法十二章》告谕质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6-18
第5版()
专栏:

黄鼎凤《约法十二章》告谕质疑
谢兴尧
广西自洪秀全起义后,反清运动蓬勃发展。在这一革命运动中,许多人都是坚持斗争,宁死不屈的;也有个别人在革命形势不利的时候,变节投降。黄鼎凤即是属于后者。有一张文告,据说是他发布的,而这个文件曾明确提出土地问题,禁止地主收租,常常为研究近代史者辗转引用,作为论据,其影响不下于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因此,对于这个文件本身的真伪问题,不可以不辨。
这个文件,是“大成国隆国公黄”的一张告谕(原文见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光明日报》)。其主要内容是“约法十二章”,其第四条是:“田地为务农之本,天下旱畲水田,均为我农所辟,田主历代收租,实干天怒。自此之后,仍照旧制,田主不得借故收租。”其他各条,则系减税安民,禁赌禁烟等等。末署“大成洪德八年五月□日”,年月上盖有“大成国隆国公印”长形宽边朱印。约法中不仅说大成政权不准收租,并且说这是“仍照旧制”,好象过去就曾经实行过,现在重申一次而已。
按大成国是陈开创立的,洪德是他的年号。陈开是一位杰出的农民领袖,他领导两广人民对清政府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但是在他的历史过程中,并没有涉及有关土地问题的真实记录。陈开属于天地会的系统,天地会也是一向不谈土地问题的。黄鼎凤在反清斗争的十余年中,也从没有不许田主收租的其他记载或类似行动。这一张告谕不只在内容上,与当时的情况不合,而且从其他方面看,值得怀疑的地方也很多。
第一,先看黄鼎凤和大成国的关系究竟如何。广东天地会的陈开、李文茂、梁培友等,于一八五五年九月进军广西,攻克浔州府城(今桂平县),建国号为大成。陈开称镇南王,李文茂称平靖王,梁培友称平东王。有人又称陈开为洪德王①。一般人均称陈开为“大成”而不称“洪德”。如当时清朝反动政府的广西左江道苏凤文,他始终与陈开、黄鼎凤等作战,在他编辑的《平桂纪略》一书中,记陈开、黄鼎凤等起义始末,即无“洪德”二字。大成国失败,陈开被害,是在一八六一年八月(梁培友死于一八五七年,李文茂死于一八五八年),如以“洪德”建元计算,应该是在洪德七年七月,而黄鼎凤的告谕所署的年月为“洪德八年五月”。就是说,大成国已经失败,陈开等几个起义人物已经殉难之后,黄鼎凤还遵奉大成国的年号,那末,他和大成国的关系应该是很密切的了,而事实却不然。
黄鼎凤的根据地,是贵县城西北边的一个大集镇——覃塘墟。最初在覃塘一带活动的是覃特养、梁亚油三、朱十二等。黄鼎凤因为得到地主阶级所谓“绅耆”的支持,在覃塘“开设壮丁馆”,办理联庄会,以覃塘为中心,扩展到七十余个村庄,他便成了覃塘的霸主。一八五五年陈开等攻下浔州。贵县在浔州西边,与浔州接壤,大成国的部队便直上攻打贵县。黄鼎凤率众接应,陈开封黄鼎凤为将军。黄鼎凤得到大成国的支持,声势骤大,于是“计杀谭特养”,驱逐了梁亚油三、朱十二等和他对立的人。陈开又加封他为隆国公。据记载说,黄鼎凤虽然受封,但“受之而不听调遣,贼匪莫不切齿”②。陈开等对黄鼎凤为什么切齿痛恨?原因在于黄鼎凤是借着大成国的声势发展起来的,却不与陈开等合作。由于贵县居浔州上游,控制着浔州西南门户,他便成为大成国的严重威胁。所以一八六○年,黄鼎凤的部将周十二想反对他,便秘密联络陈开和梁亚油三、朱十二等,“分五路攻击覃塘”,企图里应外合把他打倒,结果“竟为其所败”③。至此,大成国和黄鼎凤的关系便由对立而决裂,竟至公开地以兵戎相见了。可见黄鼎凤和大成国陈开的关系,并不是亲密合作,最初是互相利用、互相对立,后来以至于互相仇视。黄鼎凤对大成国根本说不上什么“忠贞不二”。等到浔州被清军攻陷,大成国失败,陈开牺牲以后,黄鼎凤在贵县感到孤立,于是就投降清军,受了“招抚”。因此,当大成国极盛时期,黄鼎凤都不肯与大成国合作,乃至大成国失败,而认为他还能够高举大成国旗帜,这是难以想象的。
第二,大成国失败后,黄鼎凤受了“招抚”,清朝便把蒋益澧的湘军调去打江南。陈开部下几万人,一部分投附于回桂的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一部分就近地投奔了黄鼎凤。于是,黄鼎凤又在覃塘反清。大家推他为首领,称他为“总哥”(即天地会所惯称的“龙头大哥”)④,并没有续用大成国、洪德或隆国公等名号。至一八六三年,黄鼎凤以覃塘为根据地,以贵县东北的登龙桥为前哨,自称为建章王⑤。一般记载简称他为章王,他也没有自称隆国公,没有使用大成国洪德年号。此后他即被清军围攻,退守平天寨约九个月,至一八六四年五月下山投降被杀。
第三,黄鼎凤下山投降后,清军立即到他的山寨——平天寨去劫掠他的军械物资,检查他存留下来的文献。据当时清军将领刘坤一向广西巡抚张凯嵩的报告说,曾搜获黄鼎凤的“金印一颗,上篆‘鼎凤之宝’四字;又银印一颗,上篆‘岐山寨’等字;又银印一颗,上篆‘洪顺堂前营’五字。……又金银钱共十四个,上篆‘平天寨之宝’、‘岐山之宝’、‘国记通宝’等字,以及伪制黄帽黄旗等件”⑥。从这一段报告可以看出:首先,黄鼎凤的印信计三颗,是“鼎凤之宝”、“岐山寨”、“洪顺堂前营”等,而没有发现“大成国隆国公印”。这些印信也都没有“大成”、“洪德”等字样。其次,他所铸的钱币,也只是用“平天寨”、“岐山”等名称,而不用“大成”、“洪德”等国号年号。再次,无论他的印信或钱币,都是“上篆”某某文字。所谓“上篆……”者,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刻在上面的意思,一是用篆体字刻在上面的意思,后者是自汉以来公私印章的一般体裁。如作后者理解,那末,现在所见的黄鼎凤的告谕,上面所盖的“大成国隆国公印”的印文,其字体似隶非隶,显然与黄鼎凤当时所铸造的印章、钱币一律用篆字体的格式不合。
根据以上情况,这张被认为是黄鼎凤的文告,从天地会历来所提出的口号,黄鼎凤本人与大成国的关系,以及文告的内容、形式、年月等等来看,都是很值得怀疑的,可能为后人所伪造。若引用它作为论据,应该特别慎重。
①见《光绪浔州府志》卷二十七。
②③④⑤均见《光绪贵县志》卷六,《纪事》。
⑥《刘坤一遗集》书牍卷之二,同治三年五月二十日禀张中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