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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为了“找零花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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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7-19
第1版()
专栏:社论

不仅是为了“找零花钱”
对于为什么要发展农村的多种经营,人们有着种种的看法。所谓“无非是给社员找几个零花钱”,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本报发表的山西沁水县发展多种经营的经验,很有助于改变这种看法。
社员的零花钱问题应不应该解决呢?应该。应不应该从发展多种经营中来解决呢?应该。问题是在指导思想上,如果把发展多种经营,仅仅着眼在解决社员的零花钱问题上,就会把多种经营的意义降低到仅仅是“生财之道”的水平,把多种经营引上错误的方向。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一个编者按语中指出:“社会主义不仅从旧社会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旧社会所无法利用的广大的自然界。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给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
发展多种经营,同进行其他生产斗争一样,都是群众性的革命运动。这就要调动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通过多种经营,把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利用起来,这是社会主义时代的一个革命任务。沁水县是一个发展多种经营的条件相当优越的山区,但是在一个时期内,人们的认识跟不上客观实际,看不到解放了的旧社会无法利用的广大自然界,认为“没有个发展头”。事实是不是这样呢?中共沁水县委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对当地自然情况进行多次调查,认识到要发展多种经营,必须从政治上着眼,从长远建设着眼,把发展多种经营当作革命运动。只要从革命的意义上看多种经营,人们的眼界就会豁然开朗:原来沁水“处处都有摇钱树,队队都是聚宝盆”。群众发动起来以后,原有的有利条件被运用起来了,原来不利的条件也被改造了,多种经营的门路大开,生产一年比一年发展。到一九六四年,这个县多种经营的收入达六百三十二万元,占农业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还多。
多种经营的收入达到农业总收入百分之六十以上,这好不好呢?好得很!这正是说明了党的以粮为纲发展多种经营方针的正确性,说明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条件下的多种经营,不仅是为了解决“零花钱”,而且可以壮大集体经济,为社员增加收入,为扩大再生产积累资金,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
抱着形而上学观点不放的人,常常把“以粮为纲”这四字孤立起来,以为有了粮食就可以代替一切。粮食,是人们生活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物资,又是发展林业、牧业、副业等多种经营的物质基础。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业同林业、牧业、渔业和副业之间,本来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这是客观规律。只抓粮食,不抓多种经营,或者把两者对立起来,这就违反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违反客观规律,事情必然办不好。因此,如果不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粮食的发展也必将受到限制。
我国农业要逐步实现技术改革,逐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怎样做到这一点呢?靠伸手向国家要钱吗?国家的支援固然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根本的道路只能是依靠发扬大寨的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通过不断地发展生产,逐步地积累建设资金。人民公社拥有雄厚的人力、物力、资源条件。从各个地方的实际出发,把农村的劳动力充分利用起来,既向农业生产的深度进军,进一步提高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的产量,又向农业生产的广度进军,进一步发展多种经营,增加集体的现金收入,增加集体的公共积累,使集体有可能不断地进行农业的扩大再生产。这是自力更生全面发展生产,积累资金,增加社员收入的唯一正确方针。沁水县正是由于多种经营发展得快、发展得好,因而农业再生产的能力逐年提高。这个县的农业生产投资,一九五八年是七百九十三万元,到去年就增加到一千四百一十万元。这就有力地说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多么明显的作用。
要使多种经营得到全面的发展,很显然,只图“打快拳”、“抢热饭”,只抓现得利的经营项目,是不够的。应当在客观可能和群众需要的条件下,着手抓一些多种经营的基本建设,现得利的项目,自然应当抓好,抓好了这样的项目,有利于更好地调动社员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为发展长远的多种经营项目创造物质条件。不过,县区领导机关还应当看得远些。要有意识地从全县全区范围内考虑和安排一些长远的多种经营的项目,逐步地搞好多种经营的基本建设工作。这样,才能够充分利用每个地方的自然资源,才能够保证集体和社员逐年增加收入,才能够为多种经营的发展创造坚固的基础。沁水县提出的以当前保长远,以长远促当前,长远和当前结合的方针,是正确的。
县、区和公社的领导者,要努力学会正确处理农业同林业、牧业、渔业和副业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树立发展多种经营的样板,掌握客观规律,促进农业和多种经营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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