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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报公议公平合理 许昌完成征收营业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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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5
第3版()
专栏:

  自报公议公平合理
 许昌完成征收营业税
【新华社中原三日电】许昌市冬季营业税征收工作业已胜利完成。该市为平汉线南段商业重镇,工商业历遭国民党匪帮严重摧残。解放初期,人民政府为使其工商业迅速恢复,曾明令豁免秋季营业税负担。此次首度开征冬季营业税,系根据分别工商、合理负担的原则,以自报公议方式,展开民主评议,揭发逃税奸商和企图减轻负担者诡计,以达到基本上的公平合理。在人民政府此种正确的税收政策下,纳税者极为踊跃,在短暂的十三天中,即全部完成征收工作;且实收税额超过原定总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三。征税之初,工商联合会筹委会会同各行业公会负责人组成总评议会,以各行业公会会长加上各业民选的评议小组组长,组成评议分会,复由全体负担户分别组成评议小组,按自报公议,比户定分,三榜定案办法,将总税额一千万元(中州币)定为二百分,进行民主评议。全市共四十一个行业,计二千二百廿九户,经工商局调查后,依法免征的有铁工、冶炼、纺织、牙刷等六业,减半征收的有皮革、印刷、鞋工、缝纫四业,另有机器制面、理发、钟表三业,因其每日收入仅足以维持生活,故经民主决定亦予以免征,全征者有二十八个行业,计一千六百七十户。负担原则,工业户最高不超过其纯益的百分之十五,商业户不超过百分之廿,总评议会开始展开评议时,某杂货业代表为图减轻该业负担,提出:“不用展开争论,免伤和气,评多评少均可以。”这种发言当场即遭到多数评议员的批判,大家认为该代表是有私心的,并确信争论正是为了求得公平合理。在棉纱业比产定分的评议中,评议员大商人刘某企图减轻自己负担,乃拉拢一些大商人,主张不用民主评议,而由几个人统算后摊派下去。他并且威胁中小商人说:“谁要不听摊派,就不给谁发营业执照,谁就不准做买卖。”小商人听了后,怕得罪了大商人对自己不利,不敢做声。工商局发现后,即向小商人解释民主政府的合理负担政策,并支持小商人展开民主评议,才使四十四户棉纱业,按资本营利大小,公平合理地分配了税额。人民政府为使负担更求得进一步的公平合理,曾发动商人检举暗商(即不以商人面目出现而暗中做买卖投机的行商)。在“检举出暗商,大家少负担”的口号下,被检举的暗商达四十二户。另有三十三户暗商(他们大部是有较大资本的行商)见无隙可乘,乃自动报告纳税。总评议会对被检举的与自报的暗商,予以分别对待:自报的与普通户同,被检举的则加倍其负担。由于以上正确的措施,此次征税工作结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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