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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国际委员会已成为美帝国主义的工具应停止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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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7-25
第4版()
专栏:

老挝爱国战线党中央就老挝国际委员会的活动发表声明
老挝国际委员会已成为美帝国主义的工具应停止活动
指出美帝有计划地破坏日内瓦协议,造成老挝严重局势。印度和加拿大委员不但没有谴责美国的干涉和侵略行为,反而加以包庇
新华社二十四日讯 康开消息:据寮国战斗部队电台二十三日广播:老挝爱国战线党中央委员会七月二十三日就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活动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第十九条规定:“关于结束委员会的问题,如果老挝王国政府提出请求,两主席应即向本会议成员提出附有适当建议的报告,供它们考虑;无论如何,两主席应在本议定书生效满三年以前就此项问题提出报告。”
在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签订三年之后,老挝爱国战线党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在这里重申它对上述问题的立场。
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参加国,其中包括美国,都庄严宣布“承认和尊重老挝王国的主权、独立、中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三年来,许多缔约国充分尊重和正确执行了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而美国却继续干涉老挝,有计划地推行侵略老挝的政策,旨在实现其消灭爱国力量的一贯阴谋,把老挝变成美国的一个新殖民地和反对印度支那和东南亚各国人民的战争基地。
美国及其仆从如泰国、南越、菲律宾和蒋介石集团的残余分子,不顾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不仅没有从老挝撤出全部武器、弹药、战争物资、军事人员和军队,反而另外运入武器、弹药、战争物资、军事人员和军队。他们积极援助他们在老挝的走狗加强武装部队,在相当短的时期内使这支武装部队人数从一九六二年日内瓦协议签订时的三万人增加到六万多人。同时,他们还建立和扩建大批军用机场、秘密军事基地以及军队和突击队的训练中心。
美帝国主义者及其帮凶继续策动老挝、泰国和南越反动派的军事勾结,把泰国领土变为他们侵略老挝的跳板。
美帝国主义者及其仆从使用一切手段,甚至使用最恶毒的手段来破坏老挝三方民族团结政府,这个政府曾代表老挝王国在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上签字。在策划一系列政治谋杀案——其中最典型的是杀害外交大臣贵宁·奔舍那——之后,他们不惜阻挠和瘫痪民族团结政府的正常活动,最后通过一九六四年四月十九日的万象政变推翻了民族团结政府,老挝国王陛下和日内瓦会议两主席都认为这次政变是非法的。此后,梭发那·富马亲王在美帝国主义者及其仆从的唆使下进行了所谓的“政府改组”而建立万象目前的非法傀儡政府。更严重的是,他们利用宪法促使国王陛下召开所谓的“国民议会”和组织有限制的选举,以便拼凑一个新的中央机构,以否定苏黎世和查尔平原协议,进而撕毁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
美帝国主义者无视上述协议和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的停火令,厚颜无耻地在老挝发动他们的“特种战争”。由美国装备和受美国人指挥的老挝反动军队不断进行大规模的扫荡,以恫吓和掠夺在他们控制下的地区的人民,并且对老挝爱国战线党和爱国中立力量控制的地区不断进行猛烈的进攻,企图消灭爱国武装力量和侵占我们的解放区。
特别严重的是,一年多以来,来自泰国和南越基地以及来自第七舰队的美国空军直接参加老挝的战斗,每天袭击我们的解放区,投掷凝固汽油弹、磷燃烧弹,发射火箭,撒放化学毒剂,野蛮地屠杀妇女、儿童、老人和僧侣,毁坏村庄、城市中心、学校、寺院、庄稼和杀害牲畜。目前,由于在南越陷入困境,美帝国主义者一方面疯狂地强化他们在南越的侵略战争和对北越进行破坏性战争,另一方面竭力加紧他们在老挝的“特种战争”,不断对柬埔寨进行武装挑衅。因此,不容置疑,是美帝国主义者有计划地破坏了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从而在老挝和印度支那制造极端危险的局势。
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使命是在完全尊重老挝王国主权的基础上,监察和监督执行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但令人遗憾的是,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不但没有揭露和谴责美国对老挝的干涉和侵略行为,反而企图加以包庇。
在最初很短的一个时期里,委员会根据日内瓦协议的规定并以老挝的主权为重,是完成了某些任务,并且采取了对老挝三方具有善意的行动。但是,从一九六三年四月外交大臣贵宁·奔舍那被美国走狗暗杀之后,印度委员和加拿大委员不顾波兰委员为了维护一九六二年日内瓦协议有关委员会职责的各项规定而采取的坚定态度,不断利用委员会的名义来包庇美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的行动。以下便是几个最严重和最明显的事实:
一、歪曲老挝的真相,包庇美国人的侵略行动。
美国对老挝的干涉是显而易见的,美帝国主义者破坏一九六二年日内瓦协议的一系列行动是老挝各界人士所熟知的,即:美帝国主义者以各种组织为掩护,在老挝留下美国及其仆从的许多军事人员。蒋介石集团残余分子继续在右派控制的地区进行活动。“美国航空公司”天天向右派军队供应武器和弹药,并空投别动队,以便在老挝爱国战线党后方进行破坏。美国向老挝亲美派提供包括武器和T—28型飞机的军事援助来同老挝爱国战线党作战。尽管老挝爱国战线党一再提出要求,国际委员会中的印度代表和加拿大代表始终拒绝同波兰代表一道调查上述的公然违反协议的行为。对于美国空军直接参加老挝战争——这是美国领导人自己供认不讳的——他们甚至不敢加以谴责,也不敢讯问在老挝爱国战线党控制地区被俘的美国飞行员。印度委员和加拿大委员蓄意掩饰老挝当前局势的直接根源——美帝国主义者的干涉和侵略政策——反而依据完全捏造的文件或者根据右派或梭发那·富马亲王的毫无根据的说法来歪曲真相,诬蔑老挝爱国战线党、越南民主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诬指它们违反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一九六四年六月,他们参加了同美国及其仆从的代表在万象举行的非法的所谓“协商”。印度委员和加拿大委员事实上已经使国际委员会变成为美帝国主义者干涉和侵略老挝辩护的工具。
二、侵犯老挝的主权和违反老挝三方一致的原则。
关于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活动的规定,是完全建立在完全尊重老挝王国主权的根本原则的基础上的。委员会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必须得到老挝三方民族团结政府的同意,因为老挝三方民族团结政府是依据苏黎世和查尔平原协议建立起来,并以三方一致的原则作为自己的活动的基础的,它代表老挝王国在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上签字。为了实现上述原则和便于委员会完成任务,老挝三方一致同意建立负责执行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的三方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任务是在执行上述协议时向(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提出某些紧迫的问题或者解决(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各种问题。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给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日内瓦会议两主席的特别报告中再一次承认:“推翻民族团结政府和破坏这个政府由三方构成的基础,是公然违反日内瓦协议”。但是,事实上,印度和加拿大委员是根据右派或梭发那·富马亲王的建议来解决许多问题的,例如派遣各个调查小组到老挝各地去。最严重的是,在一九六四年六月二十日未经波兰委员的同意擅自通过的给日内瓦会议两主席的报告中,印度和加拿大委员居然说什么“老挝爱国战线党要求的三方协议是不合逻辑的”。因此,无可否认,印度和加拿大委员践踏了老挝的主权,并且违反自己的义务而行事。
三、破坏委员会内部的工作原则。
根据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的第一条乙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由印度、波兰和加拿大的代表组成;视察小组应由委员会三个成员国的同等数目的代表组成;委员会作为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解决老挝问题国际会议的一个统一的机构执行职务;委员会成员将和谐地并彼此合作地进行工作;委员会向日内瓦会议两主席提出的关于重大问题的结论,以及包括调查结果的它的一切建议,均须一致通过。但是,印度和加拿大委员无视上述原则。他们在没有波兰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擅自在芒番(查尔平原)设立“常设小组”,派遣“观察小组”和“监督小组”到阿速坡、他曲、北汕、沙拉登丁和同兴。此外,他们在没有波兰代表在场或不载入少数意见的情况下,通过了好多给日内瓦会议两主席的重要报告。波兰代表团在一九六三年五月十八日的声明中强调指出:“印度和加拿大代表团根据单方面的决定擅自采取的行动是他们所施展的阴谋,旨在违反第三个代表团的意愿而利用委员会的名义,以便根本违反日内瓦协议议定书的规定而采取行动。在一个国际性组织中,这样不遵守和蓄意违反国际法,是史无前例的。”苏联在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提出的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两主席的信件草案,严厉批评印度和加拿大代表团的错误态度,信中写道:“关于把委员会两位成员的意见作为委员会的一项决定的企图,两主席不能认为这是委员会的决定。”
在美帝国主义者及其仆从有计划地破坏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和造成目前在老挝的极端严重的局势的情况下,印度和加拿大委员违反自己的义务、滥用委员会的名义的偏袒行动,实际上已使委员会丧失了监察和监督执行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的作用,而这本来是这样一个国际机构的职责所在。
老挝爱国战线党的坚定不移的立场,是坚持不渝地正确执行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和坚决要求其他有关方面也严格执行这些协议。老挝爱国战线党始终在尊重老挝主权和尊重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同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正确地进行合作。
由于印度和加拿大所采取的态度,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事实上已变成为美帝国主义的干涉和侵略政策效劳和损害老挝和平、主权和中立的工具。根据议定书第十九条的规定,老挝爱国战线党认为,审议关于停止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活动的问题是适时的。
然而,为了表示良好意愿,老挝爱国战线党可以让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在一定的时间内继续进行它的活动,只要参加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的所有国家一致同意、老挝三方也一致同意、而(国际)委员会真正保证尊重老挝的主权、经常遵守老挝三方一致的原则、并根据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的精神和文字行事。
作为老挝三方之一和三方民族团结政府成员的老挝爱国战线党再一次声明,目前的万象“当局”是完全非法的,因此没有任何权利来解决老挝国家和民族的任何问题。因此,在三方民族团结政府还没有根据苏黎世和查尔平原协议所规定的组成、结构和工作原则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老挝爱国战线党迫切要求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和参加国,在按照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第十九条的规定就停止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活动的问题作出决定的时候,绝对必须考虑老挝三方的一致意见。一切与此相反的行动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完全不符合一九六二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不符合苏黎世和查尔平原协议,而且损害老挝的主权和独立。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于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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