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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私营豫中打包厂工人 抗议非法克扣工资 经政府仲裁赢得胜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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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5
第3版()
专栏:

  郑州私营豫中打包厂工人
 抗议非法克扣工资
经政府仲裁赢得胜利
【新华社中原二十七日电】郑州市私营豫中打包厂(即打棉花包的工厂)经理钱云卿克扣工人工资,经该厂工人不断抗议与郑州市工商局、职工会仲裁,工人已赢得完全胜利。钱某克扣工人工资的事件,和他破坏与电力公司所订机器租赁合同的违法行为相联系。去年十二月,郑州市电力公司为解决工业用电,曾租赁打包厂二百匹马力发动机及锅炉各一部,当时议定租期六个月,租期内如机器发生故障,打包厂应负责及时修理,租金每月六十万元(中州币,下同),以其中二十万元作为该厂管理发动机的十五个工人的工资。但租赁之发动机在开工后证明只有八十匹马力,以致因电力不足而影响七家面粉厂陷于停工。后经打包厂技师及其他电力专家检查证明:该发动机之热水管已在租赁前破裂。同时,合同中关于每月以二十万元支付工人工资的规定,钱云卿亦未实行,而仅付出十一万八千元,使得工人难以维持生活。在电力公司依据合同向打包厂钱某交涉时,钱某百般拖延并以“退租”相拒。直到一月十八日,经市工商局会同职工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商谈,才取得书面协议。关于机器部分,议定在热水管大修配前,租金按一半付给。修好后按实际发动力多少计算租金。工人工资则协议先应发足二十万元之数,如工人不足维持生活,则应以解放前工人所得工资折合当时所值实物计算,予以适当调整,酌量提高。但事后钱某除执行关于修理机器部分之协议外,对工人工资问题,不但未执行协议,且克扣工人的其他应得收入。该厂旧历年关时发给每一工人的二千元奖金,系该厂开工时所规定,但钱云卿亦违约食言,坚持要从二月份工人工资中扣除。同时,工人们在一月十二日出卖自己积累粪草所得的二万余元,亦为钱某扣占十分之八。工人杜雪生、姚仲山二人且因对此苛待表示不满而被逼退工。此事引起工人极度愤怒,乃于一月二十五、二十六两日集会抗议,并两次派出代表向钱某交涉,但钱某均避而不见。市职工会闻悉上述情况,又于二十八日上午召开工人大会,邀钱某参加听取工人意见,但钱某再次拒绝参加。工商局与职工会以钱某屡次违约,为保障工人利益,遂于二月上旬召集豫中打包厂劳资双方集会,予以仲裁。会中全体工人除要求被逼退工人迅速复工外并要求:(一)工资应一律按解放前底薪折合实物计算;(二)厂方今后增减工人,必须经过打包业工会;(三)一月份未按实物发给工资之不足数,应按一月十三日麦价补足之;(四)粪草钱应根据参加劳动与否发给。钱云卿见工人团结一致,且明知自己理亏,遂转变过去之蛮横态度,对工人所提要求均一一承认。最后工商局代表,相继指出钱云卿再次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雇工人,是为政府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今天工人所提条件,当一一实施,否则,政府当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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