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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革命化的农业机械站——介绍双城县农业机械站的办站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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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7-28
第2版()
专栏:

一个革命化的农业机械站
——介绍双城县农业机械站的办站经验
新华社记者 张广友 谭佩全
编者按:双城县农业机械站职工,发扬革命的独创精神,认真总结经验,从实际出发,创造了一套科学的办站方法。这套方法是:把机车固定到公社的生产大队,定任务,包成本,节约奖励,超过多收;还采取各种办法进一步密切农业机械站和人民公社生产队的关系。这样,就从组织上和经济上把全民所有制的农业机械站和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农业机械站和驾驶员关心机械作业的质量和生产成果,使社、队和社员关心机械作业效率和成本;农业机械站和人民公社由过去实行“合同制”时候的“两本账”变成“一本账”,站、社之间过去长期存在的许多矛盾得到了解决。生产关系的改变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全县推广这套办站方法之后,大大提高了机车的作业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彻底改变了农业机械站的亏损情况,为办好农业机械站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这篇通讯具体地介绍了双城县农业机械站职工在思想革命的基础上实现办站革命化的过程,他们的作法值得重视。
全国农业机械化重点县之一的黑龙江省双城县,发扬革命的独创精神,打破旧框框,丢掉“洋拐棍”,摸索出适合我国人民公社大农业生产需要的办站经验,农业机械站越办越好,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打破“合同制”的旧框框
双城县农业机械站是一九五三年建立的。建站初期,由于没有使用和管理拖拉机的经验,照搬了外国的“合同制”。所谓“合同制”,就是以农业机械站作为甲方,以生产单位作为乙方,甲方在为乙方作业之前,双方要签订作业合同,农业机械站按照合同去给生产单位作业。这种合同常常受自然条件影响或因机具发生故障执行不通。因此,甲乙双方常常发生矛盾,机车不能将服务对象和地点固定下来,作业是“打游击”式的。这种经营方法的主要问题是:农业机械站和生产单位的两套计划不能结合起来。有时候,生产单位准备好了,拖拉机来不了,生产作业计划落空;有时候,拖拉机来了,生产单位没作准备,影响机车作业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拖拉机调动频繁,空转过多,便增加了作业成本;驾驶员也因为流动性大,不很关心作业效果,影响了作业质量提高。
一九六三年,双城县农业机械站改变了过去的经营方式,将机车固定到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具体做法是: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建立分站,把机车、机引农具、驾驶员固定到生产大队,由生产大队统一安排作业。为了使农业机械站和生产大队配合得好,双方互相提出保证条件:机车包车组保证作业质量,保证不误农时,保证完成机耕任务;生产大队保证机车有活干,保证人力畜力配合好,保证按时缴纳机耕费。拖拉机固定到生产大队以后,大队的社员和干部都把包车组看成是自己生产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把拖拉机驾驶员看成是自己的人。大队管理委员会讨论生产的时候,请他们参加共同研究,并且关心他们的生活。有的生产大队还帮助他们把家迁到本队来。驾驶人员也把生产队看成是自己的家,更加关心生产成果。
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是:生产大队的干部和社员对机车管理的好坏、作业成本高低,还是不大关心。原因是包车组的成本核算和生产大队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共双城县委作了深入调查和反复研究,又制定了“定任务、包成本、节约奖励、超过多收”的办法。这种办法就是:在年初,农业机械站和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协商,在田间作业期间,农业机械站把包车组分别固定到各生产大队作业。农业机械站根据每台机车作业能力和作业地区条件,规定每台机车作业量,根据任务算出作业成本,包给生产大队使用。如果工作做得好,实际成本低于所包成本,其节约部分奖给生产大队百分之五十,留给分站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二十上交县站;如果实际成本超过所包成本,农业机械站则适当多收机耕费,多收部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百分之二。机车固定到生产大队以后,每台机车由国家配备两名驾驶员,农具手由生产队配备。这批农具手在机车作业的时候跟车作业,机车检修的时候回到生产队干活,他们的劳动报酬由生产大队付给。
进一步密切农机站和社队的关系
在实行机车固定到队,定任务,包成本,节约奖励,超过多收这一办法的同时,中共双城县委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机械站的领导,帮助农业机械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并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改变过去那种“农业机械站条条管”的领导方法,实行“生产块块抓,业务条条管,经济核算条块结合,政治工作双管齐下”,从领导方法上来密切农业机械站和公社生产队的关系。在具体的作法上是“四统一”:(一)统一计划。全年和每个季节的机耕作业计划和农业生产计划,由县、公社到生产大队,同县站、分站统一安排,不用农业机械站到生产大队去订合同了。(二)统一部署。县召开农业生产会议,公社和农业机械站的领导干部都参加;公社召开农业生产会议,生产大队长和机车包车组长都参加。公社、生产大队都有一个干部跟车劳动,抓机耕作业。有的公社干部还兼任包车组的政治组长,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调整包车组和生产大队的关系,检查作业质量,安排驾驶员生活。(三)统一检查评比。公社把农业机械站和公社的干部统一编组,对农业生产、机耕作业进行统一检查,并把机耕进度作为生产大队农业生产的评比条件;农业机械站评选的“五好”驾驶员,首先得被生产大队评为“五好”社员。(四)由公社和生产大队统一缴机耕费,改变了过去生产队分散付款的做法。
为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
双城县农业机械站的这一整套办法,不仅大大提高了机车作业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更重要的是,它解决了过去合同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从组织上和经济上把全民所有制的农业机械站和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既办好了农业机械站,又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机车固定到队以后,生产大队在安排农业生产计划的时候,为便利拖拉机作业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他们按机耕的要求规划土地,串换插花地,把耕地联成大片;有的大队把拖拉机安排在大块地、长垄地作业,把零星地留下来,用畜力耕作;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按照土地成片排号,安排拖拉机的作业顺序,减少远距离调车。在拖拉机作业紧张的时候,生产队给包车组送油、送水、送饭到田,尽力帮助包车组减少停车和机车空转的时间。不少生产大队还为包车组修建了简易的机车库、油料库和农具停放场,为保护机具、节约油料做了很多工作。
机车固定到队的做法,也进一步调动了拖拉机手的生产积极性。他们更加关心生产效果,作业质量有很大提高。社员们反映,机车固定到队以后,翻地墒沟少,趟地不压苗,播种时重播和漏播地大大减少。这里的农民爱在粮田的地头种麻,保护庄稼;过去拖拉机中耕到地头转弯时,常常把麻轧得稀烂,现在地头上的麻保下来了。这些,都受到公社的社员和干部欢迎。
双城县农业机械站的这一整套办法,为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一九六三年以前,这个县的拖拉机是半年作业半年闲,农业机械站连年亏损。一九六四年,全县平均每台(标准台)拖拉机完成田间作业(包括脱粒)六千零七十六标准亩,比一九六二年提高百分之三十八;每标准亩作业成本比国家收费标准低百分之十二点七,比一九六二年实际作业成本降低百分之四十一点九。全县二十个分站中有十九个盈利,实际盈余二十万零七千元。
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加上其他因素,使得过去两年双城县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过去这个县一般年景向国家交售商品粮一亿斤左右,而一九六三年全县向国家交售商品粮一亿八千五百多万斤。一九六四年向国家交售的商品粮又超过一九六三年。在农业机械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全县节约出许多劳动力和畜力全面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实行精耕细作,开展多种经营,使农业生产向“深度”和“广度”全面发展。一九六四年,全县集体经济总收入比一九五七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
关键在于全站职工思想革命化
双城县的农业机械化事业,是在思想革命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九六二年秋天,国家确定双城县为农业机械化的一个重点县。可是,当时双城县的机耕成本高,质量差,还不如使用畜力。因此,有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办农业机械站是“权宜之计”,在耕畜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少办些;将来马多的时候就不用拖拉机了。他们说:“马瘦地荒,拖拉机吃香;马肥地净,拖拉机无用。”另一部分人认为农业机械站是个新东西,大家在这方面没有经验,前进路上可能有很多困难,有点胆怯。
为解决这些思想问题,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中共双城县委组织干部,学习党中央和毛主席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指示,使大家认识到:实行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农业生产的大革命,是高速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出路,不论马多马少,都要坚定不移地把农机站办好。同时,他们还分析了当时双城县的具体情况:全县有劳动力十万多个,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三十多亩;有耕畜三万多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一百多亩。由于耕地多,人力畜力少,无霜期短,长期以来,耕作粗放,粮食作物平均亩产量最多不过一百五十斤。而另一种情况是,双城县地势平坦,适宜机耕。大量使用农业机械可以迅速地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学习和讨论,人们得出结论:应当坚定不移地走农业机械化的道路。人是决定的因素,机械是人使的。只要勇于革命,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从实际情况出发,农业机械站就一定能够办好。
他们认真总结了以往十年的办站经验,解放了思想,坚决改变了那种搬用外国经验、孤立地办农业机械站和单纯追求盈利的做法。全县干部和广大社员发扬独创精神,从实际出发,在两年多的实践中,终于办出了一个适合于我国具体情况的新式的农业机械站。(附图片)
黑龙江省双城农业机械站幸福公社分站的拖拉机手,正在大豆地里进行中耕。本报记者 吕相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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