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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宣两市照顾工人生活困难 实行工资临时贴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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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7
第2版()
专栏:

  张宣两市照顾工人生活困难
实行工资临时贴补
【张垣电】由于国民党匪帮统治时期对于工人过高的压榨,有些企业部门,工资过低,虽按照原职原薪,大部工人仍不能维持最低生活;为此,张家口军事管制委员会企业接管组商同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经过详密慎重的考察研究,于本月二十二日公布了二月份张家口、宣化、下花园三地由企业接管组所接管之各国营、公营企业工人薪资临时贴补及个别调整办法。该办法规定:原华北钢铁公司龙烟铁矿所属各单位普工、技工,贴补原工资的百分之百;原冀北电力公司察中支公司及其所属张家口、下花园发电厂技工、普工工资一概不动;原察哈尔省电力管理局普工、技工于原工资上最高贴补百分之六十;原察哈尔省企业公司所属各单位普工、技工一律于原工资上贴补百分之七十。各单位学徒月资一律调整至小米一百二十斤至一百八十斤;警卫、勤杂人员月资,一律调整至小米一百五十斤至二百斤;未复工单位之看管人员无其他任务者,一般的调到月资小米一百二十斤至一百八十斤。特殊者例外。这一临时贴补及个别调整办法,是张家口军事管制委员会与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于张、宣重获解放后,在工业与职工政策上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国民党匪帮统治张、宣期间,象龙烟铁矿这样的重工业中,按矿所一级领班工人终日进行沉重的劳动,月资仅能领得小米一百七十三斤(下同),技工最多不超过一百四十三斤,普工最高不超过一百一十三斤,普工三级每月仅能获得九十八斤小米。察哈尔省企业公司技工,最高者二百零一斤,最低者一百二十三斤;普工最高者一百四十四斤,最低者一百零二斤;一般技工、普工每月所得养活自己尚感不足,更无力瞻养家中老小。经过此种贴补,一般工人生活将获得初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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