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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劳资协议所订合同 河间市职工会宣布无效 各地应注意检查资方包办合同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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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9
第2版()
专栏:

  未经劳资协议所订合同
 河间市职工会宣布无效
各地应注意检查资方包办合同现象
【冀中讯】河间市职工会为正确贯彻“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的工运政策,最近对七家工商户已订立的十三张“劳资合同”进行了检查工作。发现本市各级工会在订立合同时,因为急于求成,没有把工人充分发动起来,就开始进行订立合同,致使资方与师傅剥夺了工人、学徒订立合同中的发言权,而一般形成资方或师傅的包办,甚至,订合同工人根本就不知道。如瑞兴和罗圈铺的老板在工人回了家去的时候,就私自在合同上写:“工人每月六十斤米,一年内不许离店,不许涨工钱。”学徒年限一般也订得过长,如学做自行车子轴,三年为期满,就不算短,可是象永庆毡厂学做毡条也在合同上写三年为满期,就太长了。
工人和资方合伙经营的分红制,合同上也写着:“一年一分,不许任何人长支短欠”,这就增加了工人的不少困难。
本市职工会对以上不合理的合同,业已进行纠正或宣布无效,纠正了某些街工会干部的右倾错误思想。他们多是些带有徒弟的手工业者,因此在领导订立合同时,根本没有考虑到工人福利,抱着是想叫资方多沾点光,而借口是“积蓄资本,扩大经营”。该会决定:今后应大力发动工人,使之真正觉悟与了解“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的正确政策,然后再订立合理的合同。(郭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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