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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抗日军民血帐 张逆荫梧必须偿还 冀西人民再次要求北平市府给予严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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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9
第2版()
专栏:

  残害抗日军民血帐
 张逆荫梧必须偿还
冀西人民再次要求北平市府给予严惩
【太行电】冀西的太行一专区各机关团体代表冀西军民,再次控诉张逆荫梧的罪行。控诉书中列举抗日期间张逆残害抗日军政人员的罪恶史实,恳切要求给张逆荫梧以应得的严惩。文中略称:远在一九三九年春季,正值日寇大举向冀西、冀中、冀南等地区进攻之际,张逆即起而积极配合。本年四月间,即连续不断发生残害抗日军民的事件。其最要者:一次为我八路军独立二大队卫生员十六人路经内邱野虎川,突被张逆二团第二大队无理扣留,并严刑拷打后悉数活埋。同年八月一日,张逆荫于深夜将我冀两赞皇八路工作团包围,当将文件财物全部掠去,并将该团十余人悉数绑走害死。同年我八路军战士十九人,行经内邱摩天岭,盘据该为之张逆所部,复将十九人全部强行扣押缴械,严刑拷打,除五人投尸河中者外,其余胁迫脱离抗日组织,方得逃生。汉奸面貌从此毕露无遗。同年六月间,张逆又令其部属包围我元氏八路工作团并杀害其负责人。控诉书中认为在一九三八年冬至三九年春夏之间,张逆所统辖的“河北民军”,在冀中、冀南等地区一手制造的博野、广宗、任县、景县、深泽、威县、南宫等数十起突击,包围和活埋、捕杀、投河等公开或暗杀事件,妄图将坚持河北平原游击战争的八路军及抗日政民组织摧毁的罪恶行为,亦应一并清算。张逆于冀中、冀南等地区一手制造了无数残杀事件后,即于一九三九年秋,该逆大部复窜抵冀西,斯时张贼公然附敌,并叫嚣“曲线救国”,大放“消灭了共产党八路军后再谈抗日”,随即于冀西大肆实施其“讨共”“杀共”政策;并用尽一切办法积极阻止该地区的八路军及一切抗日游击武装向津浦平汉线的日寇进击。一九三九年秋初,正值我八路军桂支队沿平汉路西赞皇一带山地向平汉路挺进之际,张逆为积极配合日寇,于斯年八月十日,亲率三千余人,侧击阻击。桂支队第二大队第三营,当被张逆阻击于赞皇以西中马峪村。该营为民族利益共同对敌计,派员向张逆交涉解围,以免自相残杀,哪料张逆拒不接见,并继续唆使其所率部,施行攻击,该营不得已壮烈突围中,全数被张逆杀害。同时并将我驻防该处之冀西游击队消灭。控诉书中反复申明:我区百万人民,曾身历张贼残酷蹂躏,今张贼已落人民法网,特申请平市人民政府,必须给张逆以严厉惩罚,如此,死者方可冥目于黄泉,生者方解除心头之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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