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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阿友好条约签订五周年 中国阿富汗友好协会举行酒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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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8-27
第3版()
专栏:

庆祝中阿友好条约签订五周年
中国阿富汗友好协会举行酒会
据新华社二十六日讯 中国阿富汗友好协会,今天举行酒会,庆祝中国阿富汗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
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外交部副部长王炳南、中阿友好协会副会长沙梦弼,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丁西林、杜干全、刘品一等出席了酒会。
阿富汗驻中国大使穆罕默德·舒埃卜·米斯凯尼亚和夫人,以及使馆外交官员,在北京的阿富汗留学生等应邀出席酒会。
沙梦弼副会长和米斯凯尼亚大使在酒会上讲话。沙梦弼说,近年来,中阿两国的传统友谊得到了不断发展,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就是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的重要标志,是维系中阿友好的坚强纽带。它不仅符合中阿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亚非人民的利益。继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之后,两国又签订了边界条约、文化合作协定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还分别成立了中阿友协和阿中友协。他说,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充分地显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伟大生命力,并且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和平共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米斯凯尼亚在讲话中谈到,“互不侵犯”是个神圣的字眼,它受到阿中两国人民的尊重。大使说,二千四百年的历史表明,阿中两国人民是友好相处的,有着亲密的往来。我深愿阿富汗中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将永远保持和受到尊重。
米斯凯尼亚大使还说,去年阿富汗国王和王后来中国访问,中国领导人访问阿富汗,以及阿中两国之间签订的各种条约和协定,都是我们两国之间友谊的象征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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