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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蒋非法签订侵台美军“地位协定” 表明美帝国主义企图永久霸占台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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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9-13
第2版()
专栏:

美蒋非法签订侵台美军“地位协定”
表明美帝国主义企图永久霸占台湾
新华社十二日讯 美帝国主义和蒋帮八月三十一日在台北非法签订了美国侵略军在台湾的所谓“地位协定”。这个“协定”是美蒋企图把侵台美军过去所享受的许多特权肯定下来。
“协定”规定,“美国军事当局得在依本协定供应之地面及设备内指定若干地区仅容许当地美国司令官授权之人员进入。前述地区之内部安全由美国军事当局负责。”这表明美国侵略者利用这个“协定”在台湾划定占领区,并使它“合法化”。“协定”还规定,“协定”在美蒋非法签订的所谓“共同防御条约”的“有效期间继续生效”,而这个“条约”是无限期有效的。这又表明美帝国主义企图永久霸占台湾。
为了便利侵台美军进行走私和倾销美国商品,“协定”还规定,凡由美军输入或为侵台美军和“文职单位人员”及其家属输入的一切装备、物资及供应品,“应准免缴关税及其他有关税费,进入协定地区。”
这个“协定”虽然对侵台美军任意杀人、强奸妇女等四项犯罪行为,规定由蒋帮法院“审判”,但是它又替犯罪的美军作了许多“保障”。例如,犯上述罪行的侵台美军人员只准蒋帮法院“侦查”、“审判”,而人犯却归侵台美军当局看管;犯罪的美军如被判决“无罪”时,受害的台湾同胞不得提出上诉;蒋帮法院在美方压力下对美军罪犯予以轻判后,在被告不提出上诉时,原告也不得提出上诉。这样,受害的台湾同胞就被无理地剥夺了一切权利。至于侵台美军所犯其它刑事案件,蒋帮都“舍弃”管辖权,罪犯可以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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