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联合国关于克什米尔问题的决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9-21
第3版()
专栏:资料

联合国关于克什米尔问题的决议
一、联合国印巴委员会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三日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在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第三次就克什米尔问题通过决议,规定克什米尔前途应通过联合国监督下的公民投票来决定,并决定派遣一个“联合国印巴委员会”去克什米尔进行“调解”。
同年七月,“联合国印巴委员会”到达印度,并且在八月十三日通过一项决议,这个决议的第一和第二部分主要规定印巴双方同时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境内停火,并签订休战协定,逐步实现克什米尔的非军事化。第三部分说:印巴“两国政府重申他们的愿望,查谟和克什米尔邦的未来地位应根据人民的意志确定,并为此目的,两国政府于接受休战协定时,同意同(印巴)委员会协商确定保证人民自由表达此种意愿的公允条件。”
二、联合国印巴委员会一九四九年一月五日决议(关于在克邦举行“公民投票”的原则规定)
决议规定“查谟和克什米尔归属印度或巴基斯坦的问题将以举行自由和公正的公民投票的民主方法决定”;由联合国提名、并由查谟和克什米尔政府正式任命一个公民投票行政长官,组织和举行公民投票和保证公民投票的自由和公正。(新华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