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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职工生活 东北试办“实物工薪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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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0
第3版()
专栏:

  保证职工生活
 东北试办“实物工薪制”
【新华社沈阳十八日电】经过职工合作社负责供应职工生活日用品,以有效实施“实物工薪制”,已在东北某些公营企业中试办成功。这一办法的实施,可使职工所得工薪不受战时物价波动影响,并得到较市场便宜的物品。在企业行政方面,发放工薪的手续亦大为简便。东北第二纺织厂职工合作社理事会曾事先发给每个职工生活日用品调查后,了解职工及其家属的需要,作为合作社购买食物的根据。工薪结算后,职工持工厂当局所发的工分帐(按一“分”系按当地混合粮一·六三斤,煤五·五斤,豆油零·零三五斤,海带零·零四五斤,白解放布零·二方尺的总值计算,每个职工的工分帐即按每人应得的分数发给),即可到合作社领取购买票,随意买他所需要的东西。职工对这一办法均感满意。该社现正尽力添购物品,其中仅日用品一项即已达一百零二种。哈尔滨市职工消费合作社亦于一月份试办了上述业务。该市政府系统所属各公营企业共有职工七千五百名,每月工资总额为七十四万分。该社即由市财政局、银行及职工入股中吸收了十一亿七千余万元作流动资金,根据可能供应的实物力量,发出工薪实物调剂票七千五百张(每张二十分)。在最初九天之内,到合作社调换实物的职工即有五千五百余人,供应实物的数值为十万九千余分。其中因售价低于市价而为职工节省的金额即达七千余万元,而合作社本身以百分之一的利率一个月营利约一千余万元。由于此项试办成功,该市所属各公营企业自二月份起即由该合作社代为发放实物工薪。现该合作社正积极动员全体职工入股,以便扩大流动金额,增加周转,达到从每人供应二十分逐渐增加到供应大部以至全部所需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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