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澈查建屏浪费民力事件 华北人民监察院致函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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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7
第2版()
专栏:

  澈查建屏浪费民力事件
 华北人民监察院致函本报
【本报讯】本报发表建屏县浪费民力等稿后,华北人民监察院顷致函本报,谓对此将予澈查。其原信如下:
人民日报社编辑部:贵报本月十九日批评与建议栏内,公布建屏县浪费一千余劳力的消息,揭发了该县违害人民利益的现象是很好的。本院据此研究后,认为类似建屏县这种官僚主义的现象,在我区尚不是绝无仅有,为了整肃政风,决定对此事件加以澈查。贵报揭载之北狱四分区武装部张子良反映,去年旧历十二月十一号该县武装部动员好毛驴三百七十头,骡子十七头,人力四百零五个,上午八时到达建屏县第三粮库,直到天黑尚无人发草,人畜只好返家。事后该仓库会计罗如峰竟说:“我们估计虽然规定十一号起运,十二号劳力也来不了,我们又忙,顾不上发草。这回作为一次经验教训吧。”表现该仓库负责同志毫无对人民负责精神,更不愿进行坦白的检讨。其次根据建屏县委会对贵社之复信中反映:原订三日共运谷草五万三千斤,而武装部十一号竟动员了一千一百九十六个劳力可运七万一千一百斤,亦属浪费劳力,对使用群众劳力表现了不严肃不负责;此种恶劣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从人民政权中加以肃清。但在张子良的反映与建屏县委会的反映中表现了对责任问题的看法很不一致,事件真象仍须澈查。本院除责成建屏县府据实调查据报外。特请贵报继续供给各种材料并将此函公布为盼。
             华北人民监察院  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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