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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请示 国务院批准“僮族”改为“壮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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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10-22
第2版()
专栏:

  根据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请示
  国务院批准“僮族”改为“壮族”
新华社二十一日讯 为避免人们将僮族的“僮”字误读为“童”或其他音,根据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请示,国务院于一九六五年十月十二日批准将“僮族”改为“壮族”;“广西僮族自治区”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同时,国务院还批准将云南省的“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改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的“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改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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