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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邢台贸易分公司 竟贱价卖粮给私商 破坏石庄市场应予查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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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10
第1版()
专栏:

  太行邢台贸易分公司
 竟贱价卖粮给私商
 破坏石庄市场应予查究
【石家庄讯】太行贸易公司邢台分公司违反贸易政策,不经过石市公营机构介绍,私自低价售给石市私商大批小米,以致助长了投机商人对人民的剥削。本月十三日太行贸易公司邢台分公司因急于用款命令元氏马村(离石市四十里)仓库干部徐二顺大量抛售小米。徐找到当地开饭馆的康全顺请代推销,康当天赶到石家庄,连晚到晋丰粮店推销,说某公司有四十万斤小米要低价抛售,每斤十元,比当天石市市价每斤低二元。晋丰粮店感到有利可图,即连夜奔走先买了十万斤,并以每斤十元八角转售给同和、宏兴、茂记等十八个粮店及粮贩;半夜,康全顺又到晋丰粮店,说和某公司电话里商量了一下,十元一斤太便宜,要涨到十元零五角,晋丰算算利润仍然很大,就满口答应了。十五号第一批米运到,晋丰一转手就以十一元五角一斤买了七千斤给石市贸易公司。
与此同时,住在石市大兴车店的客人马学谦是邢台聚成货栈的伙计,因与该公司相熟,也以十元零五角一斤分购了五万斤,马又以原价转给大兴车店掌柜曹延鹤,说明吃一分佣钱,大兴又去找裕成公货栈,每斤要价十一元三角。正在议订合同时,石市贸易公司发觉了此事,于十六日派员前往马村阻止商人们继续取米,但当时徐二顺为了自己所谓的“信用”,不愿接受阻止取米的意见,让商人将一万多斤打好包的米取走了。连前次共取了五万五千九百五十三斤,其余四万多斤及马学谦的五万斤全部退回。
这次事件幸而发现还早,汉有演成重大损失。但太行贸易公司邢台分公司的违反纪律行为应予查究。
另晋丰粮店在此次交易中漏报粮税四千七百四十二元二角三分,经石市税务局查获后,除令其补纳并罚款两倍,计九千四百八十四元四角六分。康全顺是元氏开饭馆的,马学谦是邢台货栈商人,曹延鹤是大车店掌柜,没有交易证进行交易,破坏市场秩序,应追究清楚,予以应得处罚。
(辛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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