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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临参会 热烈检查市政工作一致通过施政纲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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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7-23
第2版()
专栏:

  哈尔滨临参会
热烈检查市政工作一致通过施政纲领
【新华社哈尔滨十七日电】昨日为哈市临参会第二日,刘成栋市长报告七十三天市政工作:(一)市政建设,哈市虽处战争前线,七十三天中,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大小工程建设,计有一百一十二件,其中仅地下水道的修复,即开支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二)医药卫生建设。(三)教育事业。曾组织教科书编审委员会,教师讲习会,师生补习班等。(四)财政税收。民主政府废除人力车、三轮车等各种苛捐杂税,废除值百抽五办法而实行累进税制。此外市府已将全市公有土地,直接分与少地或无地乡民耕种,正式登记领契者,已达四百一十一户。(五)市内交通。现已有六台电车出动,公共汽车已通行五辆,松花江运输已畅通。(六)恢复工商业。除召开工商业座谈会设法解决其困难外,并正计划将敌产工厂低价租与工商业家经营。
【新华社哈尔滨二十日电】哈市临参会第三日,刘成栋市长答复各参议员关于市工作报告中的质问。刘市长答话:(一)欲建立一个繁荣的国家,必须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我们必须将一切敌伪土地分给农民。现在远处农民已经分到敌伪土地,近郊也已开始分配。(二)敌伪户产问题,市府正准备交给人民修补居住,在一定时期内不收房租。(三)市府对日侨管理方针,是彻底肃清法西斯思想,逮捕战争罪犯,并逐渐将其集中市郊,不久即当遣送回国,其剩下房屋,让与市民居住。(四)房捐问题,以每月收入一千元以下者免税。(五)哈市自来水道年久失修,政府现已组织自来水复兴委员会,迅速恢复。
【新华社哈尔滨二十日电】哈尔滨市八十万人民民主建设的施政纲领,经过热烈争辩后,已在临参会第四日一致通过。施政纲领草案,是由钟子云谢雨琴等十二位参议员提出,由杨维参议员解释,施政纲领在政治上确定由普遍平等直接与不记名投票,建立民选政府与民主的法治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权、财权;保障集会、结社、出版、言论、信仰等自由;保障人民对汉奸特务控诉权。在经济上发展恢复工商业,解决贫苦工人店员的生活,提倡劳资合作。关于土地问题,杨参议员说:“如果要发展工商业,必须实行‘耕者有其田’,因此我们提议将敌伪土地及市有土地,分配给无地及少地农民耕种。”杜光宇参议员发言,对杨议员意见表示赞同。金玉予参议员对分配敌伪土地问题发表意见,他认为应将没收之土地收归市有,农民耕地则交租。孙世琨参议员起立赞同,农民参议员李光复则赞成原提议,他说:“今天农民所分配的土地,是敌伪过去霸占去的,绝对应该无代价的分给农民”。孟述参议员也说:“‘耕者有其田’是乃是中山先生的主张。”农民代表和威宇,则以他亲身经历的痛苦,来说明贫苦农民应该分得敌伪土地。另一农民代表王信,希望没收敌伪土地发给农民后,立即发给土地执照。大会经过长时间的讨论,最后经过表决,否决了土地市有而不分给农民的提案。除保存杨议员原案外,并增加“照顾土地被敌霸占而且贫苦的地户”一条,经过热烈讨论与修正补充后,哈市施政纲领获得全体参议员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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