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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高明者”自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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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12-06
第2版()
专栏:

不可以“高明者”自居
常委会是一县的领导核心,书记是县委会的“班长”,是千锤打锣一锤定音者。因而“班长”一定要善于高度发扬民主,才能发挥县委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分工负责、齐心努力,把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不断前进。
这里最要紧的是“班长”不能骄傲,不能自以“高明者”自居。对每一个成员的意见一定要耐心倾听,要虚心体察情况,择其善者而从之。假若“班长”以“高明者”自居,凡事总觉得自己有“定见”,在讨论问题时先摆出自己的意见(在一些紧迫问题上是必要的),即或先让大家讨论,因为自己的“高明”“定见”在头脑中顶着,对大家的意见也会是“听而不闻”,最后完全以个人意见定案。形式上是发扬民主,实际上还是一个人说了“算”。我认为这中间有一个意识问题,主要是自己有骄傲自大思想,因而对别人的意见很少考虑,甚至连正确意见也不愿采纳。认为采用了别人意见,自己的“高明”要减色,与自己的“威信”有碍。这完全是个人主义思想中的杂念在作祟,是很要不得的。
在另一方,作为一个县委领导班子的成员,虽说不是“班长”,总算是县里的一名领导人,应该有为革命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从革命事业的利益出发,凡是自己看到想到的,就要讲,就要提,无论在会议上或个别接谈,只要自己认定是正确的有益于人民的意见,就要反复地讲,反复地提,并且敢于坚持,不能因自己所提出的意见不起作用或作用不大,而思想上罩上自卑感。顾虑多端而采取“少说为佳”的态度,也是个人主义的杂念在作祟。
“班长”民主作风差,加上“班员”有消极依赖情绪,这个县委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就不振,革命化就无从谈起。
新疆阜康县委副书记
关 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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