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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概反掉“老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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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12-27
第2版()
专栏:一得录

有些读者对县委革命化讨论中提出的一些思想认识问题,颇有感受,并把自己的认识写成短文寄给本报。我们认为,这种文章对加深一些问题的认识,是有一定作用的。希望同志们来稿。即使是一得之见,也很欢迎。
——编者
不能一概反掉“老办法”
有些同志提出:在实现县委领导革命化的过程中,要狠破“老办法”;农村基层干部中也流传这样的话:“老黄历看不得,老办法要不得。”老办法要不要统统反掉?我看不能一概而论。因为老经验、老办法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从群众中来的,有些虽然要不得了,但其中有糟粕,也有精华。
怎样对待老办法,我认为应该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用一分为二的观点,逐个分析、研究,区别对待。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有些同志做了几年工作,经历过几次群众运动,精神上就满足了。他们不看事物的发展变化,不看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不考虑自己的老办法、老经验是否能行得通,还把它当成能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这必然要陷于经验主义的泥坑。对这样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老办法”,当然要反掉。不反掉,工作就不能有所前进。
但是也有一些老办法,例如,一些成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的经验,以及目前生产队所实行的好的经营管理经验……,有些已经实行了几年、十几年,对这些行之有效的老经验、老办法,怎能笼统都反掉呢?
为什么有些老办法,用起来效果不是那样显著?这不一定是方法本身的问题,还有个作风的问题。有了好的方法,没有好的作风,也要把事情办坏。当然一切经验、方法,不是永远不变的死规矩,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丰富,不断提高。在对待老办法上,我们既要反对经验主义,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过去那些成功的经验,有效的工作方法一齐扔掉。
对具体事物进行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不加分析地统统扔掉或全套保留,不仅是有违唯物辩证法,可能还有些懒汉哲学在作怪!
黑龙江五常 姚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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