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中捷本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签字 李副总理接见捷政府贸易代表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2-05
第4版()
专栏:

中捷本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签字
李副总理接见捷政府贸易代表团
新华社四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一九六六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今天晚上在北京签字。
李先念副总理参加了签字仪式。
分别代表双方政府在协定上签字的是:我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江明和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米·霍努塞克。
根据协定规定,一九六六年两国之间的贸易额将比一九六五年有所增长。中国将供应捷克斯洛伐克冻猪肉和其他食品、矿产品、畜产品、纺织品等商品;捷克斯洛伐克将供应中国钢材、机床、载重汽车和仪器等商品。
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林海云、高仕融、陈伯清等有关方面负责人。
捷克斯洛伐克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捷克斯洛伐克驻中国大使克日斯特克、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贸易代表团副团长符·杨萨和全体团员。签字以后,对外贸易部代理部长林海云设宴招待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
新华社四日讯 李先念副总理今天下午接见了由团长米·霍努塞克、副团长符·杨萨率领的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同他们进行了友好的谈话。接见时在座的,有林海云、江明、陈伯清等。捷克斯洛伐克驻中国大使克日斯特克也在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