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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人民法院 组织罪犯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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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4
第2版()
专栏:

  津市人民法院
 组织罪犯生产
【新华社天津二十三日电】津市人民法院监狱中的罪犯逐渐在劳动中得到改造。二百多犯人已经组织起来从事造纸、纺毛、织麻袋、缝纫、种菜、理发及修筑房屋等劳动生产。这些生产都是由犯人自己的学习委员会来领导的。犯人各学习小组每晚开会检讨当天的工作,评定谁劳动好,谁守纪律和工作上有无缺点。人民法院的方针是:使犯人的学习与生产相结合,达到从劳动中改造罪犯的目的。津市人民法院监犯大多数都是窃盗犯,过去缺乏劳动习惯,刚开头作活,心里不太愿意,认为不干活公家也得管他饭吃。但经过一个时期的学习与实际劳动,思想慢慢地转变了。自行车窃盗犯李香甫说:“我偷了大半辈子也没有发财,今后要下决心好好劳动了。”他现在正起劲地从事织麻袋的生产。纺毛组的犯人们开初每天只纺十二两毛线,经过竞赛,现在有的已达到每天纺二斤十两的水平。监狱的空地差不多都种上了菜、韭菜已长得油绿。监狱中理发、修房、缝衣,现在都可依靠犯人自己解决,不用或少用外工了。至于各项生产收入,除提取一部作为生产者的菜金、奖金外,其余则用于扩大生产。现监狱已着手筹办织布、印刷等工厂。许多犯人们都说这是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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