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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私用公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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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4
第2版()
专栏:批评与建议

  严格禁止私用公粮编者同志:
三月初十日我村去长岗村取地方粮时,领的完全是半块、杂色、带有臭味的米,我们很不满意。自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公粮统收统支的法令后,人人都很欢迎。在收公粮时要的完全是好米,老乡们也都是交的好米,但我们取的却是坏米,不但我们不满,群众也感到奇怪:交的好米怎么变成坏米了?据了解,原来长岗村公粮有的人借吃了,也有拿去做买卖的,至今还有未还的。这样一来,拿出好米,收回来的便是坏米了,这种做法,实在是不能允许的。希有关部门赶快检查,严格禁止。
            井陉县第五区梅庄林 张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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