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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帝国主义妄图永久霸占我国台湾,在亚洲扩大侵略战争 美蒋非法签订侵台美军“地位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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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2-14
第2版()
专栏:

美帝国主义妄图永久霸占我国台湾,在亚洲扩大侵略战争
美蒋非法签订侵台美军“地位协定”
我国政府早经宣布,蒋匪帮无权同任何国家签订任何条约。美蒋签订的侵台美军所谓“地位协定”,只不过是一张废纸。
新华社十三日讯 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集团非法签订的侵台美军所谓“地位协定”,最近已被蒋帮“立法院”“通过”,正待蒋介石“批准”公布。这是美帝国主义妄图永久霸占中国领土台湾,把它变为美国在亚洲扩大侵略战争的基地的一个罪恶措施,也是蒋介石集团继一九五四年同美国非法签订所谓“共同防御条约”以来,又一个出卖民族利益的严重罪行。
这个侵略“协定”规定,侵台美军(包括美军人员、文职单位人员及其家属,下同)为了进行侵略战争的需要,有权使用台湾的“地面及现存设备”;侵台美军当局还有权“指定若干地区”,只许美军司令官“授权之人员”进入。这就使美国在台湾驻军和划定占领区的特权合法化。今后美国侵略军不仅可以任意开进台湾,而且还可以任意划定占领区,把台湾变成美国在亚洲扩大侵略战争的军事基地。
“协定”还规定,进驻占领区的侵台美军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警卫”占领区内的“秩序及安全”。这就使侵台美军随时可以借“警卫”之名,任意屠杀台湾同胞和为非作歹。“协定”中规定,占领区以外的侵台美军人员执行“公务”时犯了罪,蒋帮不得过问,而是否为“公务”则“应依美国法律予以认定”。如犯罪的美军人员并不是在执行所谓“公务”,“协定”虽然提到蒋帮可以“审判”,但犯人必须交由侵台美军当局“看管”。这实际上是承认侵台美军在台湾享有军事裁判权,使侵台美军罪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逍遥法外。
为了使台湾进一步殖民地化,“协定”规定,侵台美军还享有免受蒋帮“护照签证法”和“外人登记法”管理的特权。这等于承认侵台美军今后无论进入、离开或永久居住于台湾,都完全自由,蒋帮一概不能过问。“协定”还规定侵台美军享有免税权、设置邮局权以及要求所谓“损害”赔偿等特权,便于他们任意掠夺台湾人民和大量走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协定”竟规定,“协定”在美蒋非法签订的所谓“共同防御条约”的“有效期间继续生效”,而该“条约”是无限期有效的。从而使美帝国主义永久霸占台湾合法化。
美帝国主义在把它的反革命全球战略重点从欧洲转向亚洲的时候,同蒋介石集团签订这样一个侵略协定,显然是出于扩大侵略越南和印度支那战争的需要,妄图把台湾进一步变为它的殖民地和侵略基地。就在蒋帮“立法院”一月十一日“通过”这个“协定”的第二天,美联社从台北发出的一则消息就毫不掩饰地说:“在(蒋帮)立法院批准了规定美军地位的协定之后,美国军队大量进驻福摩萨(指台湾)的最后一个障碍被清除了。”也正是在这前后,美国开始在台湾大规模地扩建军事基地,并把大批侵略军队和飞机陆续调进台湾。
我国政府早在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八日就严正宣布:“蒋介石卖国集团没有任何权利同任何国家签订任何条约。”美蒋这次签订的侵台美军所谓“地位协定”只不过是一张废纸。美帝国主义企图利用这个“协定”把台湾变为它扩大侵越战争的基地,这是中国人民所绝对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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