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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抗议无理限制我三领事馆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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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3-29
第1版()
专栏:

我国大使馆照会印度尼西亚外交部
强烈抗议无理限制我三领事馆活动
严正指出:这是粗暴地侵犯领事机构的特权,公然践踏国际公法,并在两国关系中制造了异乎寻常的障碍
受权申明:我驻马辰、望加锡和棉兰三领事馆暂时停止办公,领事业务暂由我驻雅加达总领事馆负责处理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 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二十六日照会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由于中国驻马辰、望加锡和棉兰三领事馆一再遭到印度尼西亚右派反动势力的袭击和破坏,领事馆的正常业务活动又受到无理限制,以致无法进行正常工作。从二十六日起,上述三领事馆暂时停止办公,它们的领事业务,暂由中国驻雅加达总领事馆负责处理。
照会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采取措施,取消对上述三领事馆的各种无理限制,并切实保障领事馆人员的安全,以便他们能够返回执行他们的职务。
照会全文如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致意,并就中国驻马辰、望加锡和棉兰领事馆的领事特权和领事业务活动受到严重侵犯的情况,申述如下:
自一九六六年二月以来,中国驻马辰、望加锡和棉兰三领事馆,先后接到地方两项人民命令掌权者限制领事馆活动的通告,随后即遭到许多限制,这些限制包含以下的内容:规定中国领事离开市区或因公去外地均须得到军事当局的批准,领取通行证。苏门答腊的军事当局还规定中国领事离馆出门必须通知第二军区司令;马辰军事当局甚至规定中国领事和领事馆人员每次出门均须报告军事治安当局,即使向政府当局接洽公务,去市场购买物品亦不例外,中国领事去机场为其夫人送行,亦须报告军事当局,领取通行证,始能成行。苏门答腊防御区际司令在给中国驻棉兰领事的通知书中,竟公然提出“将安置一名军官在领事馆住所和办公室,以便监视和登记每一位来访者”;马辰地方当局派出军警在中国领事馆近邻设立哨站,对每一位去领事馆接谈事务的华侨,进行盘查、登记,甚至搜身。
必须郑重指出:印度尼西亚政府和有关地方当局,对中国领事馆及其人员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责任,但决不能借口“保护”,采取无理限制的种种措施。上述对三个中国领事馆的各种限制,粗暴地侵犯了领事机构的特权,严重地干涉了领事馆的正常业务活动,这是对国际公法和国际惯例的公然践踏,是国际关系中所罕见的,并且在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关系中制造了异乎寻常的障碍。对此,中国大使馆特向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强烈抗议。
鉴于中国驻马辰、望加锡和棉兰三领事馆一再遭到印度尼西亚右派反动势力的袭击和破坏,中国领事和领事馆工作人员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而领事馆的正常业务活动又受到无理限制,领事特权也受到粗暴侵犯,以致上述三领事馆无法进行正常工作。中国大使馆特受权申明:中国驻马辰、望加锡和棉兰三领事馆,自即日起暂时停止办公,领事和领事馆工作人员奉命撤至雅加达,上述三领事馆领区的领事业务,暂由中国驻雅加达总领事馆负责处理。大使馆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采取措施,取消对上述三领事馆的各种无理限制,并切实保障领事馆及其人员的安全,以便该三领事馆人员能够返馆执行其职务。在上述三领事馆人员暂时离开领事馆期间,三领事馆的房屋、财产即由指定的工作人员看管,大使馆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通知有关地方当局给予保护。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
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于雅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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