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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与农民合作 开垦平郊荒地卅顷 使用拖拉机大块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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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8
第2版()
专栏:

  国营农场与农民合作
 开垦平郊荒地卅顷
 使用拖拉机大块经营
【本报讯】平市南苑国营农场,与庑甸等村农民合作经营,用拖拉机开垦原为日伪荒芜的良田三十顷,各村在村干部领导下,纷纷结合小组,集体伙种,现已开始点种棉花。按抗战前国民党曾在该地开辟了数十顷地之大的良田作飞机场,日寇在此又曾建油弹库,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匪军借口“警戒”此地仍然荒废,解放后,人民政府决定与近地农民合作经营,并提出六条办法:一、合作目的是为消灭荒地,增加生产,附近村庄有劳力而没有土地的贫苦劳动农民有优先权。二、合作办法是把国有土地分借予农民,由拖拉机耕耙,农民下种、锄、耘、收割,秋后照规定分红。三、分红原则是保证农民有利,拖拉机也能继续发展,规定每亩棉花平均收三十斤,每亩玉米平均收三斗,以此作为拖拉机耗油折旧等开支。如因年景歉收,可酌情减少,锄耘施肥努力而多产者亦不多收。四、种植上要求统一,即尽量多种棉花。如种其他,须经国营农场批准。为了保持纯种。棉籽由公家统一贷发,秋后照规定归还;农场如需要棉籽或籽棉,同等市价有优先权。五、为了发挥工具作用,土地要求大块经营,尽可能的组织起来,最低限度也不能影响拖拉机工作。六、凡借地人须成立生产小组,由组长领导,保证把地种好。每村在种地户中,选一总代表受农场领导,共同负责技术指导、生产检查。这办法宣布后,群众反映很好,所以要求种地的人极多。为了慎重分配,经各村自报、农会起草、区干部审查、群众最后通过后,计九宫、庑甸、南昌等七村、三百四十六户农民共分种三十顷,其余土地(包括建筑物及道路)由政府直接经营。在整个工作的进程中,贯彻了生产致富的教育,同时又多方组织群众参观拖拉机耕地实际效能,所以群众情绪极高。南昌村群众提出“虽然大家很困难,也要设法送粪”的口号。庑甸村干部保证不让地内有一棵草。各村把分到的地里的作战工事,都填平了,满地零乱的炮弹头、铁丝网等也清理了,因之拖拉机耕作比较顺利。(王大明、马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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