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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越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签订十周年 中越两国大使分别举行招待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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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4-06
第4版()
专栏:

庆祝中越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签订十周年
中越两国大使分别举行招待会
据新华社河内五日电 中国驻越南大使朱其文五日晚上为中越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签订十周年举行招待会。
越南总理府部长陈友翼,交通运输部部长潘仲慧,外交部副部长阮基石,民用航空局局长阮文先,河内市行政委员会主席陈维兴等出席招待会。
招待会上,朱其文大使和陈友翼部长先后讲了话,共祝中越两国人民的战斗友谊日益巩固和加强,祝中越两国民航事业进一步发展。
三日晚上,越南民用航空局局长阮文先也举行招待会,纪念中越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签订十周年。
据新华社五日讯 越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陈子平今晚举行招待会,庆祝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签订十周年。
在招待会上,陈子平大使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张西三讲了话。他们赞扬越中两国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十年来得到了完满的执行,为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交通事业,作出了很多成绩。
应邀出席招待会的,还有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以及余立金、李强、彭德清、孙晓村、潘振武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常驻中国代表团代理团长黎松山也出席了招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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