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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区卫戍司令部防空司令部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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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9
第1版()
专栏: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区卫戍司令部防空司令部通知
防通字第一号
为保证空袭警报信号确实起见,除按卫布字第三号布告所规定之警报信号外,特在市内各主要街区设置警报灯球台,现规定空袭警报信号共为四种。
甲、预备警报………挂红球一个(夜间球内置灯)。
乙、紧急警报………挂两红球。
丙、临空警报………两红球降下。
丁、解除警报………挂长绿灯一个。
另本市发出防空警报信号后,凡有类似警报信号声音之器具(如火车笛、工厂笛……等)须一律停止使用以免误会。
特此通知
                 平津区防空司令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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