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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照纳货物税后不得再征任何捐税 华北人民政府令各地遵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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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9
第1版()
专栏:

  货物照纳货物税后不得再征任何捐税
 华北人民政府令各地遵行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于四月十四日令各行署及省市政府:已照章完纳货物税后各地不得再征货物税。内称:“据天津颐中烟公司报告,该公司所产卷烟,向销沧州、石家庄等地,近闻该两地人民政府对其已完货物税之卷烟又有征税情事”,按本区税不重征的原则,及税则草案规定,对本区所产各种货物,按规定在我税收机关已完纳货物税者,除酒限制销区外,一律准在本区自由行销,不再重征任何捐税,新解放城市(如平、津、张、唐等)产品,无论其为公营私营或外人经营,应一律视为本产品,颐中卷烟凡已征货物出厂税者,各地均应依上述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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