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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路建筑的几点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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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04
第2版()
专栏:

  对公路建筑的几点意见
在整个交通建设上,公路的建设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最近在太行一分区建设公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须研究解决。
首先是技术指导与工程设计问题:公路通过河流,有不少桥梁需要建筑,但因技术工程人员缺乏,让群众自己架设就十分困难。临城冯村桥,曾是公路局负责修过的,但汽车不易通过,今春又让群众重修。在重修时专署与公路局联络,要求派技术工程人员负责计划,测量和指导。但因公路局人少,工作忙迫,不能来人,因时间紧迫,于是群众便自己修起来,经公路局检查说仍然不行,还不能载重,于是又修了第三次。高邑槐河桥也是修了两次,劳民伤财。冯村干部和群众说:“修吧!公家有的是钱和工。”这对我们是一种严重的批评。
其次是修公路中的领导与分工问题:专署和各县政府合作科只有三或四个人,管理农副业生产、互助、合作、水利、交通、农林等工作,不能长期的抽出专人去管理修公路问题。但公路局又是一切事情都要政府办理,我们觉得公路局与政府应有合理分工。
再次养路员的工作问题:根据我们所见到的,养路人员只管担一点土、垫些小坑凹处,路上的大石头他们也不拣、还有不少就近起土,把群众的麦苗地挖了。内邱一段公路因汽车把路面上压了两个小沟,养路段就找到政府要求派民工修理(后经专署制止没有动用民工)。还有内邱的丁墓村南有一段河滩,群众垫土后,附近路面上还有不少石头。养路工人就说拾石头不是他们的责任,这些情况都使群众很不满意的。
为了把公路修的更好些,我们认为公路局应按段详细检查确定全盘的修筑计划,如果临时应付,农忙起来和群众的生产就要发生矛盾。
另外要明确规定养路工人的工作范围,对某些违犯群众利益的人员,应进行教育与批评。       
       (太行一专署合作科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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