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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设工薪专管机构 规定工资支付一半货币一半实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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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07
第3版()
专栏:

东北设工薪专管机构
规定工资支付一半货币一半实物
【新华社沈阳六日电】东北行政委员会于上月二十八日颁布建立工薪专管机构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东北各企业部门、东北财经委员会及东北一级各财经部门及其所属之局、厂、各省市及其企业部门均需设立工薪专管机关,负责办理有关工薪事宜,并负责督促、指导及检查有关之国营商店与职工合作社对工薪支付政策之执行情形。工薪专管机构的设立,将使职工生活得到保证,并使各企业领导机构能集中全力从事经济建设。东北职工总会亦决定在各级职工会内增设工资部,以配合解决目前在工资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其具体任务为研究工资标准、技术标准、各种工资制度及支付方法等,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员提出意见,保证正确执行政府有关工资之各种规定并随时反映职工意见。
又讯:东北行政委员会于上月二十八日指示改订工资支付办法。指示规定:在职工所得工薪分数中以百分之五十支付货币,百分之五十支付工薪实物券。职工得到工薪实物券后,可持赴所在地区之国营商店或职工合作社购买粮、布、油、盐、煤五种实物,亦可折价购买其他物品。指示并责成商业部于本月初旬前按产业系统在各矿山及大、中城市设立国营商店,与负责协助各企业单位,成立职工合作社。同时各企业机关及所属单位亦应帮助职工成立职工消费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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