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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参加首届亚洲新运会筹委会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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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7-26
第3版()
专栏:

我国参加首届亚洲新运会筹委会决议
热烈赞扬西哈努克亲王对举办首届亚洲新运会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和亚洲各国的热情支持和积极态度。推选荣高棠为筹委会主席。决定派代表团参加在金边举行的亚洲新运会
新华社二十五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于一九六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到会作了重要指示。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新兴力量运动会全国委员会主席荣高棠关于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新兴力量运动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李梦华关于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报告。与会代表热烈赞扬柬埔寨王国和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对举办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和亚洲各国对此运动会的热情支持和积极的态度。会议决定如下:
一、一致推选荣高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主席,蔡廷锴、卢汉、顾大椿、胡克实、马约翰、黄中为副主席,张联华为秘书长。
二、决定派遣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将于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六日在金边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初步确定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体操、举重、自行车等项目的比赛。为此,将于今年九月份在北京举行各体育队的选拔赛。
三、筹备委员会号召全国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事事处处时时突出政治,狠抓“四个第一”,积极锻炼、提高技术水平,为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的胜利召开,为与亚洲各国人民和运动员增进友好、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团结反帝而贡献出自己的力量。(附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第一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决议”。图为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在会上作重要指示。 新华社记者 刘少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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