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3阅读
  • 0回复

巴黎公社实行的全面的选举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8-15
第2版()
专栏:资料

  巴黎公社实行的全面的选举制
一八七一年三月十八日,巴黎的无产阶级高举革命的红旗,第一次用暴力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创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巴黎公社。马克思指出:这是“具有世界历史性的重大意义的新起点”。
巴黎公社实行了全面的选举制。恩格斯说:“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宰”,巴黎公社“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在巴黎公社发布的文件中,曾一再向人民群众宣告:“人民有权选举自己的一切领导者”,“只有从你们自己中间选出来的、与你们同艰苦共患难的人,才能最好地为你们服务”,“这些人员都应当是负责的、经常受到监督的,并随时可以撤换的”。
巴黎公社的委员,按巴黎二十个区的居民人数比例选出不同数目的名额,一般是二万人左右选出一名,全部定额是九十名。马克思指出:“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
巴黎公社尽管只存在七十二天就遭到了失败,但是英勇的巴黎无产阶级的革命精神是永垂不朽的,它的经验,包括它所实行的全面的选举制的经验,是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极为珍贵的遗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巴黎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在工人阶级得到解放以前,这些原则将一再表现出来。”(新华社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