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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鲁豫武装部指示 加强人民武装 保卫生产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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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09
第2版()
专栏:

冀鲁豫武装部指示
加强人民武装 保卫生产建设
【冀鲁豫电】为安定社会秩序,保卫生产建设。冀鲁豫军区人民武装部特于四月二十一日,发出加强人民武装工作指示。自去年布置冬防冬训加强治安工作以来,各地获有不少成绩,但某些新收复区内,由于群众尚未发动,隐蔽的国民党特务结合奸霸流氓分子,仍不断进行破坏活动。因此,人民武装部特作如下指示:一、安定社会秩序,保卫生产建设,是目前人民武装的首要任务。因此,必须对人民武装工作加以整顿,以村为单位进行审查民兵,提高觉悟,揭发谣言,解除思想顾虑,同时更要防止坏分子深入内部进行破坏活动,如发现此等分子,必须通过群众,坚决清洗。自卫队要健全建制、调整选拔干部。二、在社会秩序不安定的地方,自卫队应加强岗哨,民兵积极巡逻,认真注意保护公路电线,区或县之接合部,由双方负责。三、在集镇上,可协同公安部门进行查店,如发现形踪可疑者,即送区部处理。四、民兵武装要确定枪权,登记保管。在进行治安工作中对离队战士等,要积极动员归队,在家者不准乱穿军衣,荣退军人穿之军衣,尽可能变一下色。群众拿得敌人军衣或我军衣服,不准穿用,应动员交出。民兵缉私问题,要严格组织或干部直接领导。最后指出:如遇有意外情况,民兵须集中使用时,必须事前请示然后执行,另外,在整顿人民武装工作中,还要注意民兵的发展工作,使民兵变为强大的保卫人民利益的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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