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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否决权”与“小型联大”的问题 简复本市读者徐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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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09
第3版()
专栏:

关于“否决权”与“小型联大”的问题
简复本市读者徐琴
联合国的核心部分、负有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实际责任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它处理一切国际问题时,必须获得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苏、美、英、法的一致同意和另外两个理事国的同意,才算正式通过。这样就体现了大国一致的原则,保证了大国互相谅解、信任与加强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合作,成为联合国的坚强的基石。这一个大国一致的原则,也就是“否决权”的运用,原是依据美故总统罗斯福的建议,经雅尔塔会议通过,在旧金山会议上正式列入联合国宪章而成为宪章的第二十七条。
在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有着苏联这样一个坚持世界持久和平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同时又有着以美国为首的奉行侵略扩张政策的帝国主义集团,因此,自联合国成立的一天起,苏联就坚持着大国一致的原则,否决了一切违反世界持久和平、带有侵略性的议案之在安全理事会通过。这就造成了世界民主阵营在联合国中政治上与道义上的伟大胜利。
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集团,从联合国成立之日起,就处心积虑,企图破坏大国一致的原则,除了不断的公开叫嚣“取消”“限制”或“修改”“否决权”以外,又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六日开幕的第二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要成立一个“驻会委员会”的议案,这个“驻会委员会”,就是所谓“小型联大”,或叫“临时委员会”。
按照美国的提案,以及后来修改的议案,这个“小型联大”的任务,是在联合国大会闭幕期间,随时可以开会,决定安全理事会所应该处理的问题,很显然,美国要提出组织“小型联大”的目的,就是要把有“否决权”限制的安全理事会的职权,移到没有“否决权”限制,无须大国一致的“小型联大”来,这样就可以让帝国主义国家为所欲为,让联合国成为他们的驯服的工具。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集团,竟不顾世界民主国家的坚决反对,领导着一群喽罗以所谓“多数”的赞成票通过了成立“小型联大”的决议。苏联和其他民主国家就一直采取坚决的反对立场而不参加这一组织。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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