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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问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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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10
第4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问答(续完)
第五部分 关于调查评议
问:为什么要调查评议?
答:因为标准亩固定以后,负担就是按着农业税登记表来计算的,如果有的真实,有的不真实,负担就会不平衡、不合理,所以就要进行调查评议。
问:怎样才能调查评议真实?
答:主要依靠自报真实和县区组织报导,不本位,从全区负担平衡出发,克服自私自利和包庇、报复等本位主义。
问:由什么机构来进行调查评议的工作?
答:由村干部并聘请一部分公正老农,共同组织“农业税调查评议委员会”按新税则各条的规定,进行调查评议。
问:怎样进行调查评议?
答:首先由村政府指定村里识字的人,帮助各农户把人口、土地、常年应产量,其他土地收入及其折合之标准亩、牲畜和应扣除之免税点及牲畜消耗数,以及所余之负担亩数等,填入农业税登记表;然后组织农业税调查评议委员会,用民主办法,对农业税登记表逐户审查评议,改正其错报或假报之处;如对土地亩数和产量在会上闹不清时,可到地里作实地勘查评丈,以求得农业税登记表的真实,评议完后,村政府应将评议结果列榜公布。
问:群众认为调查不实,评议不公怎样办?
答:各农户对榜列各项有不同意见时,可提出理由,申请村政府交评委会复查复议,评委会认为有理由的,则应根据其理由改订登记表有关项目,如认为无理由的,可提出批驳的理由与意见;复查复议的结果,应由村政府正式通知申请人,并于适当处所公布;申请人对于复查复议的结果仍不满意时,可于接到村政府正式通知五日以内,向县政府申请,由县政府派员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问:县、区政府发现所属村庄,在评订产量中有不真实的地方怎么办?
答:可指定有关区、村组织农业税联合勘察委员会,重行勘察评议。
问:怎样固定标准亩?
答:县政府认为全县调查评议工作,已达真实平衡程度时,即应缮写县农业税登记清册二份,分呈行署(或省政府)及华北人民政府查核,经华北人民政府核准后,全县的标准亩就算固定,除土地改良或因自然条件起了变化(如山水冲坏、河流改道、淤刮沙压等),而引起土质改变时,可改订标准亩外,就不再变动了。
第六部分 关于罚则(略)
第七部分 关于附则
问:新税则修正,解释权属于谁?
答:属华北人民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只能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新税则和有关文件及指示,向人民进行宣传解释,群众对新税则有不同意见时,可及时向华北人民政府反映,但不能根据自己的意见擅自修改,或根据自己的意见向群众随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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