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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剥削农民的十大罪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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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09-05
第6版()
专栏:

李达剥削农民的十大罪恶
李达这个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还是一个漏网的地主分子。李达的父亲李甫仁,家有水田一百亩左右,房屋三十八间,是湖南零陵的大豪绅,当过当地伪团总十余年,一贯欺压人民,剥削穷人,勾结地主官僚,作威作福。
李达接过他父亲的衣钵,变本加厉,一贯欺压和剥削农民,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最近,当地广大农民揭发了李达剥削、压迫农民的大量罪恶。
一、雇工开店。早在一九一五年前后,李达在当地的蔡家埠开药店,雇工两人以上。抗战时期,李达又在楚江圩、蔡家埠、广西桂林等地开过杂货店,每店雇工两人以上。一九四四年还雇工二、三人开过酒店。此外还雇工做木排生意、纱布生意。
二、雇工种田。李达在解放前,每年雇长工一人以上,短工数人。一九四八年李达又雇工五人,帮他种果园、种西瓜等出卖。
三、出租土地。一九四七年,李达有水田十六亩,全部通过他的侄儿李定香出租,每亩收租谷一担左右。
四、高利盘剥。如李永贵,一九四八年以加八的利息向李达借谷三担,不到半个月,就要还谷五担四斗。还有贫农唐建豹向李达借谷两担,过了几个月连本带息共还谷六担。
五、蹂躏妇女。李达先后买了两个穷人的女孩做丫头。一个李姓妇女,替李达做工十多年,以后被李达占为小老婆,但不几年又将她赶出门外。
六、敲诈勒索。一九四三年李达将李定仁七岁的二女送给大地主张文林当丫头,后来李定仁被李达勒索稻谷三担六斗,才将二女领回。同年,李五香随李达躲日寇,李达将他二岁的妹妹送给别人,叫他的姐姐给李达做事,以后李达反而借口说养活了他的弟弟,勒索稻谷五担五斗。
七、拉工砌屋。李达先后砌屋四栋,杂工、小工,都是本村人做的,做了又不给钱。农民说:给李达做的是白工。
八、吃喝嫖赌,荒淫无耻。李达讨过一妻四妾,一贯赌钱打牌,伙赌抽头,输打赢要,耍流氓手段。
九、破坏土改。一九四八年,李达看见国民党反动派快要垮台了,赶快卖田,分散财产,逃脱农民对他的清算。他还指使附近三个地主唐保轩、唐金照、唐升显大肆卖田。如地主分子唐升显,把一百多亩田卖掉了七十多亩,土改时只被划为破产地主。
十、包庇地主。土改时,李达向乡政府写信说:“李松岭不符合划地主的条件。”包庇这个地主分子逃过了关。李达还唆使他的学生、地主胡迪源马上逃走,并介绍他到某处当财务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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