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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人间地狱 青少年苦难重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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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10-23
第2版()
专栏:

台湾是人间地狱 青少年苦难重重
在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匪帮统治下的台湾,许多青少年遭受着严重的摧残,过着非人的生活。
人受狗罪
《台湾新闻报》前不久,报道了台湾幼女林金宝,被人接二连三转卖,长期遭受毒打,最后被老板用狗圈套颈的悲惨遭遇。
林金宝一生下来就随着被遗弃的母亲四处流浪,过着非人的生活。当她七岁的时候,母亲实在无法活下去,才忍痛把她送给人家做养女。一年以后,这一家以五千元台币,把她卖给高雄市一个姓吴的老板,让她在“金山茶室”(台湾的所谓“茶室”、“咖啡室”等都是变相的妓女院)里侍候人。林金宝长到九岁,老板又以五千元台币把她转卖给一家开“咖啡室”姓陈的老板。老板娘嫌她年纪小,不能“捧茶奉客”,便把繁重的杂活琐事全压到她头上,还动不动拳打脚踢,打得她遍体鳞伤。林金宝忍受不了,逃到街上不敢回去,夜晚就蜷缩在街头檐下睡觉。女老板把她抓回去,竟丧心病狂地把她的头发剃光,用套狗圈套住她的脖子,带上手铐,像犯人一样囚禁起来,任意毒打她,强逼她干更重的活。
《台湾新闻报》说,林金宝今年仅十二岁,但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已遭受到严重的摧残,“她两眼直视”,“表情呆板”,问她为什么不笑?她气愤地说:“笑?笑什么?我从来没有笑过。”
十三岁的三轮车工
台北《征信新闻报》报道,今年六月的一天,在高雄县由大寮乡影剧七村到凤山镇的山坡上,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王台顺,佝偻着腰,蹬着一辆三轮车,车上坐着一个肥猪似的胖太太,还有两个小孩。王台顺饥肠辘辘,蹬呀蹬呀,刚到半坡,再也蹬不动了。车子顺着坡势往下滑,王台顺不顾一切地跳下车,尽平生之力,把车子推上坡头。他流尽了血汗,得到的只是六元台币,在台湾只能买三斤白菜。
今天在美帝国主义蹂躏和蒋匪帮黑暗统治下的台湾,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就要赚这样的血汗钱,养家糊口。
王台顺的父亲是一个老三轮车工人,被蒋帮榨干了骨髓,积劳成疾,卧床不起。为了一家六口的活命,他无奈何,只好忍痛让十三岁的长子去蹬三轮车,担负起维持家计的重担。王台顺每天早出晚归,招徕生意。可是,那些美国佬和国民党老爷太太们都嫌他车破人小,不愿坐他的车子。王台顺天天披星戴月,流血流汗,连一家六口人糊口的米钱也赚不回来,更不用说给父亲治病的医药费了。
少女的血泪
据台湾报纸报道,在台南运河畔的一间不避风的平房里,一个少女在痛苦地呻吟。
这个少女叫何满,二十四岁,高中毕业后,到侵台美军机场的“康乐图书馆”当管理员。一天黄昏,何满值班,美国兵屠克斯来“借书”,抓了三本书就想走,她按规定要屠克斯签字,就为这事触怒了这个美国兽兵。这天晚上,何满回家走到街口灯光昏暗处,屠克斯突然出来把她抓住,用魔爪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捺倒在地,然后用脚踩住她的两腿,挥拳向她的头部猛击。何满被打得身受重伤,当场昏迷过去。后来被别人发觉,送进医院,两星期都处在昏迷状态中。
何满受伤最重的是眼睛,有失明的危险。她再三向侵台美军当局提出,要求惩办凶手和给她治病。美军当局却以“没有目击证人”和“足资证明的物证”为理由,让凶手逍遥法外;不但不为何满治伤,还硬要她带病上班。何满伤势愈来愈重,不能再上夜班,美军当局竟借故把她踢出门外,使她丧失生计,在“绝望中呻吟”。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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