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南京外侨汽车伤人我军管会及时解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14
第1版()
专栏:

南京外侨汽车伤人我军管会及时解决
【新华社南京十二日电】七日下午一时,南京市山西路傅佐路口发生外侨汽车过失伤人事件。法国侨民高禄爱、雷棠二人乘坐二零八九号小包车一辆,由高禄爱驾驶,撞伤傅佐路三十二号住户王文学之九岁儿童王小发,面部颚唇重伤,门齿折脱。南京军管会公安部北区警员闻讯,当赶至肇事地点,将法国侨民高禄爱、雷棠二人带至公安部北区工作组,将受伤儿童送往鼓楼医院治疗,并呈报军管会公安部。军管会即派出王刚科长赴肇事地点向事主及出事时之见证人查明经过实情,经公安机关决定高禄爱、雷棠二人应:一、负责王小发因受伤所致一切后果;二、担负王小发受伤医药费及其母亲住院照料期间的一切费用;三、向受伤者家庭道歉;四、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上述解决办法业经受伤人家属同意,高禄爱、雷棠二人签署接受,乃告解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