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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毛主席制订的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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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6-12-06
第2版()
专栏:红卫兵长征日记

严格遵守毛主席制订的纪律
走小道,还是走大路?
事情发生在二中队五分队。
一天,同学们走得确实很累了,多么想早点儿到达目的地啊!眼前出现了一条斜穿麦田的小道,到达前面的村子,小道要比大路近得多。
走小道呢,还是走大路呢?
有的说:“小道近,走小道!”有的说:“不能走小道,不能踩庄稼!”
这时,一个同学说:“让我们共同学习毛主席亲自制订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吧!……(六)不损坏庄稼……”。
“对!不损坏庄稼,遵守纪律,我们走大路!”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着,愉快地朝着大路走去……
事后,同学们一提起这件事,都意味深长地说:“差一点侵犯了群众的利益;今后我们一定要事事对照毛主席的教导啊!”
这不只是一根针的问题!
在河北省馆陶县住宿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把房东大娘的一根针丢失了。开始,他觉得一根针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当他想起毛主席制订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借东西要还”时,马上把原来的想法推翻了。他想:“如果就此算了,这绝不仅是一根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违反了毛主席的教导。”他便向同学借了一根针,还给了老大娘。
一根针固然是小事,但一个队伍的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却往往要从这些平凡的小事中体现出来。
马上把钱寄回去!
在过白洋淀渡口的时候,一中队三分队的同学由于误会,少付给船工五角钱。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三分队的同学分乘两只小船过渡口,第一只船坐十人,第二只船坐十五人。第一只船上的同学以为分队长坐在后边的船上,一定会把钱统一付给船工,所以下船后就先走了。可是,第二只船上的同学又以为,第一只船上的同学已经把钱付给船工了,所以只付了十五个人的船钱就走了。
已经走出白洋淀一百多里路了。不知怎的,同学们又谈起坐船的事,大家把情况一说,才知道少付给船工五角钱。怎么办呢?派个同学把钱送回去吧?这样,送钱的同学就要掉队;等回来的时候到白洋淀再把钱补付给船工吧?也不好,那样,相隔的时间太长了。
大家正在为难的时候,一个同学提议:“马上把钱寄回去!”大家一致同意这个意见,马上写了一封表示歉意的信,连同五角钱一起寄去了。 河南省清丰一中“继红长征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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