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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屏第三粮库浪费民力事 县府已检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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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15
第2版()
专栏:检查与答复

建屏第三粮库浪费民力事
县府已检查处理
【本报讯】关于建屏县第三粮库浪费人畜力一事(见三月十九日本报第二版),前经华北人民监察院函建屏县府澈查事实真象,追究责任,现建屏县府已对此事进行检讨,并将处理情形报告华北人民政府。本月四日华北人民政府指令建屏县府,对该事件应负责任者分别处分如下:(一)第三粮库会计罗如风既已南下,着将县府原定撤职处分改为记大过一次,并将其错误登报。(二)第三粮库董主任既知罗如风素日作风马虎,对罗如风此次经手商定运草日期未认真检查督促,没有尽到最后责任;县粮库主任刘具山对此事仅以罗如风一面之词,不加深刻调查,即向县委反映了不真实的情况。因此对董刘二人分别给予批评处分。至该县领导机关虽亦有责任,但已做深刻检讨,认识了错误,不再处分。按去年阴历十二月八日,某机关派人经由县武装部到第三粮库接洽运草事宜。当时该粮库主任不在家,即由罗如风与某机关来人约定好了十一、十二、十三,三日为运草日期。罗既竟约定就应马上写信告知县武装部,但他虽写了一信,却既未交给某机关来人带回给县武装部,亦未派人送去,反以为某机关来人会向县武装部讲知,县武装部会确定日期给他来信。但当八日晚粮库董主任问他运草日期是否和县武装部谈妥,罗如风竟说谈妥了,没有问题了。罗如风一方面约定运草日期,一方面又自认为县武装部动员牲口“说着十一日运草,十二日也到不了起运点”(罗语),因之毫无准备。致使县武装部动员的人畜力于十一日按时到第三粮库时,草却不能起运,浪费了群众的劳力。事情发生后,罗如风不做深刻检讨,表现满不在乎,这是罗如风工作上一贯吊儿浪当,不负责任,粗枝大叶所造成损害人民利益的错误。
县府于检讨报告中指明这件事应由罗如风负主要责任,县武装部没有什么责任的。同时检讨到县领导机关对这件事情发生很久,不过问不追究,表现了官僚主义作风,为人民负责的精神不够。在报纸提出批评后,又给党报反映了不真实的情况,这更表现了对处理问题粗枝大叶,不细心,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县府并决定对此次浪费的人畜力,不能让群众白出,应该由交通站给顶上工。
(叶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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