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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房屋问题条文公布后 叶剑英市长发表谈话 应按双方协议建立租赁关系鼓励资本家投资兴建房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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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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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平房屋问题条文公布后
 叶剑英市长发表谈话
应按双方协议建立租赁关系鼓励资本家投资兴建房屋
【本报讯】关于北平房屋问题公布后,平市各界均认为他们盼望多时的问题,已获得合理的解决。大都用一种愉快的心情,表示同意人民政府此项规定。同时也提出一些有关问题,希望人民政府有明确的规定。记者于昨(十六)日特访叶剑英市长,承叶市长发表谈话如次:关于合理解决北平房屋问题,这是平市二百万人民生活上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公布的关于房屋政策的条文是经过各方人士慎重的研讨的,在目前情况下,对于城市房屋我们认为是应该合理保护的,这样不仅可以繁荣新北平的建设,更可建立起房屋租赁的正常关系。从布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本市人民应一律按照双方议定租赁,房客与房主应互相遵守,正视这个问题。在房价方面虽然我们没有具体数目字的规定,据我的意见,让房主房客自行协议,是比较好的,同时政府在布告中也已经有了原则上合理的限制。在双方合理协议后,还应该到政府去报告或登记。此外关于二房东问题,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已经形成了一个惯例,我们目前要反对的是他们过度的剥削。至于对于有些资本家愿意投资兴建出赁房屋,我们仍是鼓励赞同的。最后叶市长说,任何法律公布后,都要在实施中随时加以修正的,我们还需要各方多提供意见,以能达到更完善的处理这个问题。  (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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