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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座谈税政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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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18
第1版()
专栏:

  华北人民政府座谈税政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在华北税务总局正式召开华北各省区市税务局局长联席会议之前,自本月中旬起,在华北税务总局连日举行税政座谈会,到会机关首长华北人民政府蓝公武副主席,财委会宋劭文秘书长,工商部姚依林部长,财政部吴波副部长,并有华北财委会、工商部、企业部、交通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合作委员会、海关、邮电总局、公路总局、市府研究室、北平贸易分公司等代表,以及华北税务总局所辖各省区市税务局局长等共九十余人,民主人士参加者,计有章乃器、千家驹、王绍鏊、张@伯、包达三、胡子婴、樊弘、凌大@等先生。自上午九时起开始座谈,首由财政部吴副部长发言,希望大家就税务总局所提出不成熟的有关直接税、间接税、地方税及各种手续法的材料,提供意见。他说:“拟定今后税法的立法精神,将根据下列原则:(一)从发展生产着眼,不但要照顾工商业家的再生产,而且应使工商业者能积累资本,扩大生产。(二)适当的平衡城乡负担,并须承认现在农民的负担是相当的重,如不适当的减轻他们的负担,以提高农村一般的购买力,对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三)照顾战时的财政情况。(四)简化税种与简化手续,便利工商。”
继由华北税务总局李局长对两种政权下的税种税率,作了简明的分析比较;列举了老解放区共征税十二种,过去平津伪国民党各式各样的税共五十种之多,解放后平津两市先后征收的只十五种,现在参照老区税法整理各种税,草拟出今后计划征收的直接税、间接税、地方税等共十九种材料。李局长并谓“研究与起草,都很粗糙,所以请大家座谈,倾听各先生、各同志提示意见,再行修改,呈请政府批准施行”。
各民主人士相继发言,王绍鏊先生除同意上述立法精神外,并就税法标准等问题,发表了五点意见,接着千家驹先生、樊弘先生、章乃器先生、凌大@先生等,对综合所得税、薪给工资所得税、遗产税、工商牌照税、及简化稽征手续等问题,贡献了许多意见,并认为在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争取全面胜利的任务下,照顾财政收入,是必要的。
会议进行至下午四时半散会。
今日继续邀请市工商业家座谈,并准备日内赴津也邀请工商业家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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