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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胞在敌人“法庭”上审判“法官” 在大义凛然的中国人民面前,港英当局理屈词穷,狼狈不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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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7-05-26
第2版()
专栏:

香港同胞在敌人“法庭”上审判“法官”
在大义凛然的中国人民面前,港英当局理屈词穷,狼狈不堪
新华社香港二十五日电 在香港英国当局“五·二二”血腥暴行中被无理逮捕的香港爱国同胞,二十四日在港英当局的“法庭”上同敌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们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大长了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伟大的中国人民的志气,完全压倒了港英当局的凶焰。
港英当局害怕它的罪行公诸于世,二十四日竟拒绝香港中国同胞到“法庭”内旁听。当天出现在“中央裁判署”的九十八位同胞,没有一个不遭受过严刑拷打;伤势重的同胞还要由战友搀扶着,身上的衬衣全是血迹,伤口的血水还在流。有些同胞赤着双脚,有的只穿一只鞋。他们昂首进入“法庭”,对港英当局的法西斯“法庭”表现了极端的蔑视和仇视。执行法西斯法律的“法官”,竟不准这些身受重伤的男女同胞坐下,对他们进行了数小时的虐待与折磨。被捕的香港同胞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指责法官:“我们不是犯人,我们不认‘罪’!必须立即释放我们!”
我驻港贸易机构德信行职工沈立忠在敌人的“法庭”上,坚决勇敢地进行了斗争。他揭露了港英帝国主义的罪行,维护了中国人民的尊严。沈立忠曾经受到六、七个港英警察的毒打,他出现在敌人的“法庭”上时,满身都是血迹。敌人的残酷迫害给他造成了肉体上的创伤,却无法挫折他的坚强的斗志。他面对着敌人的“法官”和“法庭”内的许多鹰犬,无所畏惧,挺胸而立,坚决有力地回答了敌人挑衅性的“讯问”。
“法官”问沈立忠认不认“罪”,沈立忠毫不含糊地回答他:“我没有罪。有罪的是港英当局!”他愤怒地说:“我要控诉港英当局对我们香港同胞的血腥镇压,控诉港英当局这种蛮横无理的挑衅!”沈立忠质问这个“法官”:“你们为甚么不敢举行公开审讯?你们这样秘密审讯是甚么意思?”
“法官”愚蠢地问沈立忠有没有证人,沈立忠坚定地说:“全香港的爱国同胞都是你们的暴行的证人,所有被你们无理拘捕和迫害的同胞都是你们的暴行的证人!我们祖国七亿同胞都是你们犯下的罪行的证人!”这个“法官”被沈立忠驳得支支吾吾,狼狈不堪,但他仍然把沈立忠“判处”入狱九个月。
一位被毒打得身受重伤的女同胞黄珍,被非法判处入狱三个月。她曾遭到港英警察的恶毒殴打,头部被打穿,她的整件白衬衫变成了血衣,因流血过多而面呈青白色。但是她坚强不屈,在“法庭”上怒斥港英鹰犬“三零四零号”警员无理毒打她的暴行。她说,当天大家前往抗议时十分有秩序,而有预谋的“防暴队”在一声令下,冲进群众队伍中乱打乱拉。那名“三零四零号”暴徒用警棍打破了她的头;她血流披面,跌倒地上。那个暴徒又野兽般地用皮靴在她身上践踏,用警棍对她猛打猛撞。她腰部被打得瘀黑,身上伤痕累累。
被非法判处入狱三月的女同胞李锦屏,身上也是伤痕累累。她不顾那名为虎作伥的华籍“翻译员”的刁难,理直气壮地指斥港英警察非法拘捕她,在警车上又用警棍在她背部进行毒打。
另一位被非法判处入狱一月的女同胞梁燕芳,今年才十八岁,她在“法庭”上进行了坚强不屈的斗争,连“法官”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年轻女同胞十分倔强。
在英勇不屈的我爱国同胞面前,港英“法官”纸老虎原形毕露,毫无办法。有些甘当民族败类的港英警察又用尽造谣、中伤、污蔑等卑鄙手法,妄图使我爱国同胞低头认罪。这些民族败类对我同胞说,“《大公报》、《文汇报》已不支持你们了,连(中国)大陆也不支持你们了。”“将来大公、文汇报的记者全部都要抓起来”,“你们现在认罪,只要说你们是路过的,没有呼口号、没有唱革命歌曲,法庭也许可以给你们轻判”。这些谰言都遭到我同胞的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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