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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鹿某些村干部 严重侵犯妇女婚姻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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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23
第2版()
专栏:

  获鹿某些村干部
 严重侵犯妇女婚姻自由
【本报讯】获鹿有些村庄在处理婚姻问题上,发生某些村干非法限制女方离婚,以及一部分区级干部,迁就群众的落后意识,不及时处理。如八区王家庄村一夫妇离婚,村长把女方扣押,开大会问群众是否该离;张营一个媒人,因为女方提出离婚(女十六,男十三),便把女方绑起来,强制回婆家;上庄农会解决夫妇关系时,也发生了脱衣服绑冻等现象。村干部为限制离婚,不给开介绍信的事更为普遍,某些区干部对这些问题则表现了“照顾村干部”的迁就现象,借口村干部不通而不处理,村干部不给离婚的开介绍信,有的区干因没村介绍信不予解决。这种严重的上述官僚主义作风,虽经县委批评,仍未引起注意。发生以上现象的原因,是部分区村干部,存在着封建观点,重男轻女,抱着“能拆一座山,不破一门亲”的态度。为了克服目前存在的严重侵犯妇女人权的行为,该县县委提出:打通干部思想,肃清干部思想上的重男轻女观念,正确的宣传和执行婚姻政策,逐渐让群众自觉的掌握。对某些村干非法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应给予处分。
       (侯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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