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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交部向印使馆临时代办宣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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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7-06-14
第2版()
专栏:

我外交部向印使馆临时代办宣布
间谍分子鲁冠南必须严格按我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在我公安人员和红卫兵押送下离境,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完全由他负责。维杰这次伙同鲁冠南一道从事间谍活动,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离开中国国境
新华社十三日讯 我国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今天下午召见印度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沙梯,宣布:一、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通知他:今天下午三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审印度间谍分子鲁冠南大会。被告鲁冠南畏罪不敢出庭,公审大会缺席审理了鲁冠南间谍一案。到会一万五千多革命群众愤怒声讨了鲁冠南的严重罪行,要求法院严加惩处。
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别人民法庭审理查明,被告鲁冠南,长期以来,披着外交官外衣,无视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法令,在中国领土上明目张胆地进行间谍活动,严重地危害了我国的国家安全,必须依法惩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庭判决被告鲁冠南间谍罪,判处驱逐出境,立即执行。鲁冠南犯必须严格按我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在我公安人员和红卫兵押送下离境,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完全由他负责。二、印度驻华大使馆三等秘书维杰这次伙同鲁冠南一道从事间谍活动,窃取我国军事情报,严重违犯我国法律,肆意破坏国际关系准则。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宣布维杰为不受欢迎的人,他必须从今天午夜零时起三天之内离开中国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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